待细化的分红标准
对于《办法》规定的封闭式基金分红按照已实现收益的90%的标准,有基金分析师告诉记者,其实分红标准并不能客观反映基金的真实业绩增长。
以基金普丰和基金兴和做比较,两者都有指数基金性质的封闭式基金,相形之下,普丰亏损的多要分红,兴和亏损的少反而不分红。
2008年基金普丰年报显示,基金实现收益1700万元左右。根据《办法》规定,基金本年度收益分配比例应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90%,即1600万元左右,但其实本年度基金普丰净值增长率为负47.17%
而同样亏损达到46.18%的基金兴和,却因实现收益和可供分配利润双双为负免去了分红之虞。
查看基金兴和的契约对分红的规定,记者发现并没有《办法》中分红“每年不得少于一次”的字样,只是说每年分一次,而且是在4月末必须分出去,再按照合同第三、四条的规定,“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投资当年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兴华不分红是契合合同的,但却违背了“每年不得少于一次”的规定。
对于封闭式基金而言,分红分走的都是真金白银,又没有后续资金支援,基金规模自然缩水,对依靠规模收取管理费的基金而言,显然不是件好事。
但为何基金兴和亏损少,但本期已实现收益为负,而普丰亏损多,本期收益却为正呢?
“普丰的换手率不高。”一基金分析师告诉记者,普丰年报显示,2008年普丰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为61.79亿元,卖出股票成本总额为61.15亿元,买卖股票差价收入为6443.17万元,但公允价值变动为-35.82亿元;而基金兴和股票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为81.35亿元,卖出股票成本总额为84.56亿元,所得收益为-3.21亿元,公 允价值变动为-28.37亿元。
也就是说,基金兴和是为了减少亏损,赔着卖了股票,而普丰却只兑现了盈利部分,亏损部分并未兑现。这样就造成亏损多的反而要分红,亏损少的不分红的现象。而兴和这种亏着卖的行为,倒不失为回避分红的一个好办法。
由此可见,正是因为《办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太过宽泛,才被基金公司演绎得千变万化。胡立峰告诉记者,他希望有关部门能协同专家和基金公司一起对分红有一个统一标准的规范,这样基金分红才不会如此混乱。
责编:谷立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