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自己的生意”
大多数体育明星的赛场外业务是这样的:雇佣一个经纪人,争取代言协议。运动员在约定的时间出面,收取支票,并在各类公关和营销活动中现身。
詹姆斯职业生涯刚开始时也是这种方式,但在2005 年,他加入NBA的第二年结束之际,他解雇了经纪人亚伦·古德温(Aaron Goodwin),成立自己的经纪行,处理其各类商业活动。“这是我的主意,我想拥有自己的生意。”詹姆斯在一次接受《财富》杂志独家采访时说。
2006年,詹姆斯建立了LRMR营销公司。公司名字来自4个人名字的首个字母:勒布朗、兰迪·米姆斯(Randy Mims)、马弗里克·卡特(Maverick Carter)和理查德·保罗(Richard Paul)。这几个人都是勒布朗从小的朋友、玩伴。他想给伙伴们一个机会,不再只给他打杂,依附他为生。“等勒布朗·詹姆斯不打篮球了,我的这些伙计该怎么让人们还记得他们呢?”打开LRMA网站,你会发现首页上有这样一行字,“我们寻找的是同伴,而不是客户。”这或许也是詹姆斯对这家公司的期许。
LRMR已经开始与顶级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合作,连沃伦·巴菲特也接受邀请,提供财务建议。勒布朗的公司还得到了纽约的精英投资银行艾伦公司的支持(艾伦公司以向媒体和娱乐界大亨提供稳健的理财建议著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