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8日电(记者 江国成)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8日公布了《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首次正式披露在国际油价暴涨时,国家将采取价格干预措施,以缓解油价暴涨对国计民生的影响,符合我国当前国情。
《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明文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国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国际原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在国际市场原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国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采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原所长、《世界能源展望》专家周大地表示,《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实行的定价方式实际是定上限,而不是定下限的方式实际上是保护消费者。
他认为,消费者对于原油价格的调整不要每次都惊讶。因为现在国际原油价格在上升,我国现在进口的原油占消费的一半,进口价格中国无法控制,原油价格上涨了,成品油的成本增加,零售价格必然要水涨船高,我国很难做到贵买贱卖。
近两年来,为减轻国际市场油价大幅上涨对国内市场的影响,国家对成品油价格进行了适当调控,成品油价格没有完全跟随国际市场油价同步、同幅度上涨。
去年7月,国际市场油价攀升至每桶147美元,我国成品油价格仅相当于原油价格每桶83.5美元。由于当时国内成品油价格远远低于国际市场油价,境外民航班机特意在我国多加油,不少香港司机往往到深圳买便宜的汽、柴油。
不合理的油价政策不仅造成我国财富的流失,也违反了经济规律,以至于炼油企业不愿意进口高价原油,低价卖成品油,多个城市出现汽油、柴油紧张的问题,影响了正常的经济和社会活动的开展。
我国石油资源匮乏,目前对外依存度已超过50%,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内油价受国际油价的影响程度逐步加深,因此,包括世界银行等国内外机构近年多次呼吁,中国必须切实从节约资源出发,运用价格和税收杠杆,促进石油资源节约和节能减排,以利于节约生产和生活成本,促进可持续发展。
有鉴于此,去年12月19日,国家出台并正式实施了新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确保成品油价格既反映国际市场石油价格变化和企业生产成本,又适应国内市场供求关系;既反映石油资源稀缺程度,又兼顾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成品油价格改革是朝着市场化方向逐步推进的。长远看,成品油价格将由市场形成。现阶段,由于市场竞争尚不充分,市场体系不完善,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相对较弱,成品油价格仍由政府进行适当的管理。作为一项过渡性措施,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和价格水平符合当前我国国情和石化产业发展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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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8日发布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发改委答记者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要求, 国际市场原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国家采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这意味着国际油价居高不下时,国家将适当补贴成品油消费者。
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国内成品油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汽、柴油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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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