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公开通报了四起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案的调查审理情况。
事实上,证监会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远不止这些。从2008年截至今年3月底,证监会对68起内幕交易线索开展非正式调查,已经立案38起,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9起。据悉,公安机关已对其中15起案件立案侦查。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亦表示,打击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未按规定披露信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违法行为的力度在加大。
记者对此就中国证券市场的现状、证监会的职责及如何完善中国证券市场,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生院副院长李曙光。
违法行为与防范风险的博弈
一直存在于证券市场
《证券日报》:证监会从2008年至今调查了多起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中国证券市场存在诸多问题的原因是什么?
李曙光:原因有很多个。
主要是世界经济目前处于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中国亦不能置身事外。在国际证券市场进行调整的情况下,中国的股市也在进行深幅的调整。在这个过程中,难免会泥沙俱下。
此外,与其他国家的证券市场相比较,中国的证券市场还有一个特点,即中国是一个关系社会,交易中就掺加了“关系”这样一种因素,因此就特别容易出现法律上所认定的内幕交易。
最后,还与个人的能力、主观愿望有关系。一时的疏忽,也会出现内幕交易侵害其他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再就是主观故意,直接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更严重的,就是不但透露信息,还从中采取非法的手段直接操纵股价。
《证券日报》:证监会查处了这么多违法违规行为,那么,中国近年来证券市场上不规范的行为是否比以前增加了?
李曙光:今年查处的内幕交易情况增多,并不是说以前少,而是说我们现在执法和司法的力度强化了。这样的话,就使得查处的案子明显增多。这跟《证券法》修改后新的法律的实施也有关系,即各方面更规范了。
以前也有,但查处的力度不够,这跟法律上的难以认定有关。因为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在证据上要铁证如山都比较难。
中国的证券市场还是一个新兴的市场,本身的问题就多。但即使它不是一个新兴的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证券欺诈,也是经常发生的现象。不论是从一个新兴的市场来说,还是从证券市场本身的特性来说,它始终充斥着一种博弈,即钻市场的法律空子和要进行预防和防范风险这样一个博弈,即市场上会一直存在这样一个博弈关系。
维护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是证监会的主要职责
《证券日报》:证监会的主要职责是什么?如何评价证监会加大对证券市场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李曙光:一般来说,证监会是证券市场的监管者。要维护证券市场的交易秩序,保证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对证券欺诈、内幕交易、虚假陈述和操纵市场这样一些行为进行防范和打击。所以,它的功能总体来说是提供一个比较好的市场环境。这是它的基本功能。
所以它采取一些措打击内幕交易很正常。维护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是它最根本的职责。如果有很多违法行为,证券市场就发展不起来了,因为这样的市场没有信用。
世界经济目前处于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国际资本市场、证券市场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在这样的情况下,要对原来的证券监管举措进行一些反思了。
《证券日报》:正如您前面所说,新的背景下,要对原来的证券监管举措进行反思。那么,如何反思,又如何提高监管效率呢?
李曙光:目前来看,证监会已经对现在的监管机制和体制做了一些调整。比如说,稽查大队成立后,它查获的案子的数量一下提升了。
相关的法律规定了证监会的司法权,证监会又将这一权力下放给了稽查大队,稽查大队取证的手段就比较多了,执法的力度也加大了。
其次,除成立了专门运作这一权利的机构外,相应的配套法律也做了完善。比如,刑法修正案就对证券犯罪、操纵市场、金融犯罪等做了专门的规定。
随着交易行为的增多、交易量的增大,现在比以前有很大的进步。但是不是每一起重大的案子证监会都查处了,是不是能够做到及时地、全面地、准确地防范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这点不敢说,还要继续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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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金文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