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基金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的执业行为,管理层出台了基金经理新规。
目前来看,尽管新规出台后基金经理变动仍时有发生,但新规的出台对于基金经理的频繁变动行为还是起到了一定的缓解作用,相比历年基金经理变动高峰期(每年的三四月),今年基金经理的变动出现明显下降。
基金经理变动日趋规范
昨日,两家公司公布了基金经理变更公告。浦银安盛基金公告称,公司将聘任公司首席投资官张建宏和基金经理助理方毅接替原任基金经理杨典先生担任浦银安盛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同时,中海基金宣布,张顺太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中海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由欧阳凯继续担任该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刘文超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由李延刚继续担任该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可以说,目前,基金经理新规实施1个多月后,基金经理的变动行为基本上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据了解,浦银安盛此次基金经理变动完全按新规“办事”。而中海基金也表示,该公司基金经理的变更完全按照规则办理,而离职基金经理管理基金年限也都超过了1年。
此外,据某基金人士认为,“由于新规对于基金经理的变更及任职等事宜都做出更为细化的规范,这对基金经理频繁跳槽确实起到一定作用,这对基金公司来说也是好事。”
基金经理变动潮缓解
历年的三四月份都是基金经理变动的高峰期,不过,自今年新规实施以来,这种每年一度的基金经理的变更风潮出现明显的缓解。Wind统计数据显示,今年4月份基金经理变动不足10起,而去年同期则逾20起,而新规实施前的3月份也有14起之多。
新规虽然对基金经理的频繁变动起到一定的引导和规范作用,但有业内人士指出,新规很难从根本上改变基金经理变动频繁的显现。
《基金经济注册登记规则》关于“无特殊情况管理基金未满1年主动离职”的规定中,“无特殊情况”定义模糊,这很容易给当事人打擦边球的机会。另外,一些基金公司基金经理刚满一年就发变更公告,这与基金经理任职不到一年就离职并无太大的差别。
另外,也有基金人士认为,新规实施后,对于基金管理能力较差的基金经理,基金公司可能会出现不能及时更换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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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玉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