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温州“东阿外楼鲍翅馆”老板周宗权涉嫌行贿、导致巨额国有资产损失被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介绍,1997年,温州市政府实施城市“显山露水”计划,将鹿城区江滨路环城段2号地块用于建设景观绿化及商业安置用房。温州“东阿外楼大酒店”老板周宗权多次找到时任江滨路环城段改建工程指挥部主持工作的副指挥林增国要求帮忙。
林擅自将2号地块地面建筑共3000余平方米的商业安置房以6500元/平方米的低价出售给周开酒店,总价2368.6万元。随后,周建起了豪华的“鲍翅馆”。
为感谢林,周宗权先后送出17万元,以及名牌购衣卡5张合计价值人民币26800元。
此事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致使117户拆迁户未能得到安置,造成拆迁户多次大规模上访。同时,由于逾期安置,导致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温州市政府为此多支付安置补偿费、逾期安置补偿费、违约金等共计1359万余元。温州市鹿城区检方认为周宗权犯行贿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
2008年6月26日,林增国因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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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玉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