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深圳公开发布了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复通过的《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
这个方案提出了深圳“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区、改革开放先行区、自主创新领先区、现代产业集聚区、粤港澳合作先导区、法治建设模范区,强化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地位、加快建设国际化城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目标定位。
深圳市委书记刘玉浦认为,从“经济特区”到“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表明中央对深圳的定位既一脉相承、又有了新要求。
据介绍,《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凸现了深化改革的“试水”和“破题”。国家要求深圳“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先行先试”,有关方面也明确表示,有条件、有基础、有能力进行的改革事项“优先考虑在深圳先行先试”。
在这个方案中,深圳提出了对国家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重大举措,对符合国际惯例和我国未来发展方向需要探索的制度设计,对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和对全国有重大示范带动作用的体制创新,对加强内地与香港经济合作重要事项的四个“先行先试”。
据悉,深圳的综合配套改革将在完善大部门管理体制、完善要素配置的市场机制、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完善自主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外经贸发展方式、探索环境资源综合管理机制等六个方面实现重点突破。
“深港”概念在这个方案中的多次出现引起了普遍关注。方案提出,通过两城一地的“联动”,让“深港”成为国际性的“金融中心”、“物流中心”、“贸易中心”、“创新中心”和“文化创意产业中心”,“推动、巩固、提升深港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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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金文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