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17日电(记者张晓松)中国审计署17日公布了41户中央企业2006年至2007年节能减排情况审计调查结果。审计机关通过重点调查能源消耗以及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等情况发现,41户企业节能减排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积极进展,但部分企业仍存在问题。
据审计署企业审计司司长王常松介绍,这41户企业是从全国千家重点耗能和国家重点监控污染源企业中随机选取的,包括16户电力企业、13户石化企业、12户钢铁及有色金属企业。
调查发现,截至2007年底,41户企业中36户重点耗能企业已提前完成“十一五”期间节能879.81万吨标准煤的目标;与2006年相比,41户企业2007年的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了21.64%,其中25户石化、钢铁及有色金属企业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了24.57%。
但调查也发现,有的企业节能效果不佳,如包头铝业公司主要产品电解铝单位能耗上升了1.83%,大唐张家口发电厂至2007年底仅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的19.3%;10户企业的二氧化硫排放量超标,其中有的企业超过当地政府下达的年度排放控制量一倍以上;9户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超标,其中个别企业生化排污口2006年化学需氧量最高排放浓度超过地方标准的5倍。
王常松表示,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部分企业节能减排措施尚未完全落实;部分企业固体废物处置不当;部分政府部门监管不到位。为此,审计机关建议,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继续控制高耗能和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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