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曾有人发现,同一基金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与封闭式基金,效益往往是前者好,这是否是因为开放式基金对基金公司的重要性更高,以至在操作上被刻意安排前者先买先卖,后者后买后卖呢?应该说,到现在为止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存在这种现象,至于业绩上之所以会有差距,原因只能存疑了。不过,这个事实也一直让人对一些基金公司的公信力有所怀疑。最近某基金公司将一个指数基金经理除名,原因是对外泄露基金重仓股情况。而作为指数基金经理,他的操作本身是被动的,因此其所能够泄露的,只能是同一公司旗下其他基金的信息,而这就更容易令人对基金公司内控制度的有效性产生怀疑。也许,正是由于这些状况的出现,使得不少人对于将来基金一对多产品推出后,如何保护公募基金持有人利益不受损害疑虑重重。也许,这种疑虑是完全不必要的,但是现在要真正予以消解,恐怕也不是那么容易。在公募基金仍然是基金公司管理的最主要资产的现在,如何让公募基金持有人对基金公司的诚信抱有充分的信心,不是一件小事。
在海外证券市场,一般基金公司很少在从事管理公募基金的同时还开展专户理财业务,更没有再推一对多这种类私募产品的。当然,这与他们市场发达,市场能充分细分有关,在我国现在还不能完全予以照搬。但是,对于在开展一对多业务中如何回避与公募基金可能发生的利益冲突、抑制利益输送问题,还是要认真加以研究的,这也是保证基金公司业务顺利发展的基础。所以,在这里人们不妨要对基金公司的一对多业务提个醒,希望它合规运作、理性发展。
(作者系申银万国证券首席分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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