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公布消息,国务院近日决定,在境内证券市场实施国有股转持,即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凡在境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含国有股的股份有限公司,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均须按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对转持股份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左小蕾认为此项措施的出台一方面确实是为了充实社保基金,另一方面也是从政策层面缓冲即将开闸的新股发行对股票市场的冲击,对市场来说是一个利好的消息。
左小蕾解释说,之所以要将转持股份规定在股改之后,是因为股改后的国有股股权较为清晰,从操作层面看较为容易。而且社保基金本身也会从二级市场进行投资,直接划转的国有股权降低了社保基金的投资成本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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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文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