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工行对外发布公告,将对23项金融业务收费标准进行上调,平均涨幅超过100%,其中与个人客户关系紧密的ATM机异地存取款最 低手续费,也从此前的每笔1元上调至2元。这23项中包括个人异地存、取款;灵通卡异地取现及转账付出;残缺污损货币清点等。(6月22日《金融时报》)
工行的这一举动,让人联想起2006年的ATM机跨行查询收费事件。在多名人大代表联名建议国家价格主管部门暂时叫停银行卡跨行查询收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支持之后,2007年4月,银行业协会叫停了这一收费。
各家商业银行一贯标榜“以客户为中心”,现在工行如此多的上调行为是否坚持了这一准则呢?
国家发改委和银监会2003年颁布实施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制定服务价格、提供银行服务应当遵循合理、公开、诚信和质价相符的原则,禁止利用服务价格进行不正当竞争。不知工行这次上调如此多的收费标准是如何符合法律精神的,又是依据什么样的标准进行上调的,但在调整之前,工行并没有咨询或者征求过客户意愿,其必要性在哪里也没有进行说明,客户的“上帝”地位显然是虚置的,其收费依据在哪里人们也并不清楚,店大欺客的意蕴不言自明。
银行收费或许是大趋势,但是作为受到国家重点扶持的大型国企,在考虑自身经营效益的同时,商业银行也不能忘了自己的社会责任,不能忽略了普通群众的需求和承受状况。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以自然垄断的地位通过大幅提高收费获取超额利润,显然并非求财的应有之道,只有在竞争中提高效率和服务,打造先进的银行服务体系,才能真正实现利润的最大化。
现在商业银行的收费项目越来越多,许多银行客户可能都有这样的经历:有一天办完了业务看了眼账单,忽然发现账上莫名其妙被扣了一笔钱,除了常见的银行卡年费、异行存取费、挂失费等项目人们有所了解之外,其他种类繁多的收费名目,大多数人根本搞不清楚。现代金融业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既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也关乎千家万户普通百姓的切身利益,因此商业银行担负的社会责任越来越大,它的行为更需要加以规范。
要解决好这个问题,首先,在市场机制上,银行收费要做到有规可据、有章可循,自觉有效告知消费者,不能盲目收费,也不能不透明操作。其次,要充分发挥政府调控的作用,加强对各银行的监管力度,坚决制止各种不规范收费行为,切实维护普通群众的利益,以实现与市场机制的相互作用、相互补充。唯有如此,店大欺客的现象才庶几可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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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肖成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