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6月27日专电 新华社记者叶锋
6月20日起,上海居民用水综合价格从每立方米1.84元上调至2.30元。近年来,国内城市普遍上调水价,对此,公众总体上都予以理解、接受。但是,与民生联系密切的资源性产品,在价格改革中如何更好地平衡“市场化”与“公益性”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值得高度关注的问题。
水价上调是“大势所趋”
根据上海市发改委公布的方案,水价调整分两步进行:从6月20日起,综合水价从现行的每立方米1.84元上调至2.30元;2010年11月20日后,将进一步调至2.80元。
此前,上海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1.03元/立方米,排水价为0.90元/立方米,排水收费按用水量的90%收费,为0.81元/立方米。即居民每用一吨水,实际需支付1.84元。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从2001年12月1日起执行,排水价于2004年7月1日起执行。
今年以来,除上海外,广州、昆明等城市已先后对自来水价格进行上调,每吨上调幅度在0.5元-1元之间。而在此前一两年,更多城市的水价已率先“调整到位”。有统计显示,目前全国36个大中城市的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3.77元,比上年同期提高4.7%。水价上调可说是“大势所趋”。
上海市发改委价格处处长李伟介绍,近年来,由于供排水行业成本不断上升,水价多年未作调整,上海现行供排水价格与企业运营成本已明显倒挂。因此,根据国家积极稳妥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的总体要求,决定对居民用户水价进行调整。此外,上调水价也将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促进节约用水,合理配置水资源。
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如何找到“市场化”与“公益性”的平衡点?
国务院日前转发的《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提出,“大力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节能环保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水价改革”。
一方面,作为市场化的产品,自来水价格上调直接受成本推动。比如,上海市物价局成本调查队的报告显示,2008年上海自来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17.69亿元,成本21.79亿元,主营业务利润-4.18亿元,净利润-2.65亿元。排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11.75亿元,成本13.69亿元,主营业务利润-1.95亿元,净利润-1.95亿元。2008年上海供排水企业亏损合计4.60亿元。一些企业表示:“如果继续维持过去的水价水平,企业不堪重负,经营将出现严重困难”。
另一方面,作为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公共产品,自来水有其公益性,其调价要充分考虑居民尤其是困难居民的承受能力。而且,在弹性很小的刚性需求面前,水价上调未必能有效调节消费,却可能增加居民支出。
上海市民政局救济救灾处副处长陈跃斌说,民政部门测算过,一户经济困难的三口之家,生活节俭,每月用水11吨左右,调价前水费约21元;调价以后,每月增加30%以上的用水支出。他表示,上海再度调整“低保”线时,水费上涨因素会充分考虑在内。
上海正努力在水价调整的“市场化”和“公益性”之间寻找平衡点。民意的全面参与是关键之一。上海市有关部门在4月公布了调整水价的听证方案,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并召开居民听证会。最后确定的“单一制调价”“分步实施”的方案,是充分考虑民意后作出的决定。
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应超越“涨价”
上海市体制改革研究所副所长郑韶说,近年来推进的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其结果往往在公众中引起疑虑,有人甚至认为“改革就是涨价”,使改革遇到不小阻力。
综合来看,公众最为期待的,就是企业成本等信息更趋透明。比如,供排水企业的具体成本是多少?企业亏损,有多少是水价过低、偏离价值的结果,有多少是企业自身成本过高所致?有多少是“政策性亏损”,有多少是“经营性亏损”?调价以后的“增收”部分去向如何?
在上海上调水价的听证会上,一位业内人士援引官方的统计数据提出:“2008年上海自来水产销差率达到17.5%,部分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水资源损耗非常可惜,这方面能不能降低成本?”多位听证会参加者表示,在对公用事业进行改革时,应继续坚持公用事业价格政策的基本取向。
上海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表示,将加强对调价收入的监管,明确供排水企业不得擅自分配使用调价收入,不得将调价收入用于增加工资福利;将落实对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措施,在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时,充分考虑公用事业价格调整因素,确保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不受调价影响;进一步加强对供排水企业运营和预算管理,完善成本约束,提高供水能力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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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陈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