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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倒塌在建住宅楼赔付成焦点

 

CCTV.com  2009年06月29日 10:11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中国青年报  

  今天早上6时,浙江海宁的谈先生带着购房合同乘火车赶到上海,“买这个房子准备养老的,没想到房子竟然会倒……我老婆听到这个消息昨天晚上哭了一夜,我一辈子的心血都在上面。”

  谈先生买的房子位于上海市闵行区的“莲花河畔景苑”(以下简称“河畔”)。6月27日早晨5时30分左右,该小区内在建的7号楼(13层)整体倒塌,造成一名28岁安徽籍民工死亡(本报6月28日报道)。这对已经购买了该楼房产的业主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

  购买了该楼房子的陈女士震惊之余也感到“庆幸”,“幸亏我们还没有入住,不敢想……”她表示,作为业主她想尽快弄清楚事故原因,并且得到应有的经济赔偿。

  开发商未出现 信访办接待

  今天上午8时开始,陆续有200余名该楼盘业主聚集到闵行区梅陇西路968号的退房接待点,咨询退房、补偿等相关善后工作。

  “河畔”开发商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工人人员并未到场,现场秩序一度较为混乱。负责接待工作的是闵行区梅陇镇信访办。一名现场工作人员表示,“今天业主过来填一份表格,写明自己的诉求、联系方式,但具体怎么处理还得等事故的调查结果出来才能定。”

  上午10时,业主代表提出4点处理要求:1、由于房屋存在质量和建筑隐患,要求立即退房;2、一周之内,停止银行还贷;3、一周内查明并公布事故的原因和责任人;4、要求开发商在1个月内退还房款,支付合同上5%的违约金,赔偿银行利息,参考同地段房价补偿原购房差价,支付动迁过渡安置及补偿费用等。

  业主代表林先生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事发当天就有75名业主自发进行商议,草拟了这份处理要求书,并在上面签名通过,“今天把这个要求细化,去掉了一些强硬的措辞。我们还是希望事情能够以正规、完满的方式解决。”

  林先生同时表示,业主们达成的共识是:所有的善后措施应建立在退房基础上。林先生还表示,在这两天业主自发组织的大会上,所有业主都明确表示,不愿意再入住该小区的房产。”

  截至今晚记者截稿时,已有近400名购房者签署了退房申请,并组织了业主委员会准备与开发商进行退房的协商工作。

  据记者了解,到场登记的大多不是已经倒塌的“河畔”一期7号楼业主。刘女士去年12月购买了该楼盘沿街的一套住宅,总价102万元。她表示,自己房屋所在的大楼虽然没有倒塌,“但我看到网上的照片,地基都是空心铁管,怎么放心?”

  疏散居民被通知可以回家

  有业主在搜房网该小区的论坛上发帖称:刚从现场回来,已倒塌楼盘前面的3幢楼已经出现倾斜,有两幢倾斜的幅度很明显,肉眼可辨。不过,据官方通报,截至6月27日下午18时,经专家检测,该楼盘其他在建的10幢楼均未发生倾斜、偏移、沉降等问题。发生事故的周边小区和道路的地下煤气管道、电缆、水管等经过权威部门的详细检测,没有任何泄漏、断裂、移位等问题,完全符合安全标准,发生次生灾害的可能性极小。

  目前,以建工集团为主体的抢险施工队正在抢险施工,集中力量清理现场过高的堆积土方、回填基坑,消除隐患。以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市地质勘察研究院为主体的权威部门,还将对其余的10幢楼、沿线防汛墙、周边民居房屋、管线等进行不间断严密监控。相关政府部门承诺,将在听取业主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一个详细的解决方案,全力保障每位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据记者了解,与“河畔”相邻的各小区居民生活如常,只有靠近工地的罗阳七村92-100号的132户居民因安全原因被疏散至附近的罗阳小学。6月27日下午,罗阳七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开始统计安置人员名单,其中的120户当晚住进了附近宾馆,12户自行解决了住宿。据了解,每人每天安置费100元用来购买替换衣物,另有伙食费30元。

  事发当天下午,燃气等各相关单位对附近居民区进行排查,确保无次生灾害发生。据上海媒体报道,到6月28日下午,煤气公司已经完成对该地区煤气管线的排查,未发现泄漏等现象。下午5时10分,罗阳七村居民已经被告知,可以回家。

  800万注册资金引出赔付忧虑

  据悉,上海市建设交通委、闵行区政府、上海市安监局等相关部门今天再次召开多部门的现场协调会,根据多位专家的意见,目前初定过高堆积土方为事故诱因之一。不过截至记者发稿时,有关方面还没有公布最终调查结果。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一位不愿具名的副教授表示,目前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是第一步。他表示,如果钢筋和水泥有问题,那就是说建材的供应商是导致垮塌的重要原因;如果建材没有问题,那就应该看地桩,高层建筑有标准,如果检查后发现没有达到标准,就是偷工减料,是施工单位的问题;而现场监理部门也有责任。但是他强调,造成这个问题产生各种原因的可能性都有。

  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教授注意到,由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主办的“网上房地产”网站信息显示,“河畔”的开发商注册资本金只有800万元,“可以看出开发商实力不是很强”。

  据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1995年12月12日获批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其资质等级有效期限自2000年10月开始,有效期至2009年12月31日。上海市房管局信息还显示,梅都的企业性质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除了莲花河畔景苑,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还开发了罗锦新苑和罗锦苑,这三处商品房小区均位于上海西南角的闵行区内,相距距离并不远。而承建“河畔”的上海众欣建筑有限公司是一家小型私营企业,网上的相关信息很少。

  尹伯成表示,“整个小区的几幢楼房,开发成本要好几亿元,与这个企业起步时的800万注册资金相距甚远”。他认为,需要验证开发商的资质,至少开发过程中间,资本金问题上是不是真正执行了国家的规定?

  作为上海财经大学不动产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姚玲珍教授也注意到上述问题。她认为,政府出让土地给开发商,是一种经济行为,应该严格审核开发商资质。“这是一个极端的情况。一般房屋70年的居住权期间,房屋发生了严重问题,很可能出现。”

  记者在一些网络论坛上看到,有网友担心退房会发生一些问题—如果开发商按照所有业主的要求赔偿后,很可能清盘破产,那么即使业主赢了官司也没有用。

  姚玲珍认为,理赔细节,需要政府检验报告出台才能做具体讨论。但是她表示,这幢倒塌楼房的业主理赔的正当性毫无疑问。买房子,其实买的是不动产之后的效用,所以当整个项目中有一幢楼房发生了这样极端的情况,就可以合理质疑同一楼盘其他房屋的质量。

  姚玲珍表示,买了房子,不管是只交了首付还是全额交付,都是可以退还的。如果开发商把钱用在了其他地方,没有现钱退还,那么政府应该要介入,“因为这件事情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经济纠纷,而是一个社会事件”。“不幸中的万幸是,这幢房子还没有交付,否则人员伤亡难以想象,监管的责任就更大了。因为现在房屋在交付前,都需要通过政府管理部门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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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玉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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