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伯强认为,在目前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下,信息是否公开都会导致投机,但是,信息公开的社会成本可能会低一些。主要基于以下三个理由:
首先,政府出于自身公信力的考虑,受到自身的机制约束,应当尽量按规则调整价格,或者把不能调价的情况在《办法》里说得更清楚一些。不按规则调整的成本很大,除了会影响调控者声誉,还会导致更大的市场不确定性。
“当然,调控者不按规则调价往往有其宏观考虑,如经济和老百姓负担承受能力。那么,能不能按规则调价,而负担问题采用其他补贴方式呢?或者,如果不能调整到位,能不能跟大家说明?”林伯强说。
其次,公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定价公平性与合理性。能源价格涉及千家万户,能源企业基本属于国企,质疑调价(尤其是上调)是公众的第一反应。那么,要求政府公开定价办法的社会压力就会很大,有选择的透明是不会让公众满意的。
“信息不透明可能会使很多人批评政府跟垄断企业沆瀣一气,认为能源行业的国企占据垄断地位,背后又有政府支持,公众就成了调价的牺牲者。每一次调价都是与公众的博弈,这是政府不愿意看到的。”林伯强说。
再次,对于一次价格上调,买方可以提前买,卖方可以推后卖,关键是储存能力。就成品油来说,卖方占上风。由于中国的成品油基本上是国企控制,民营比例较小,只要国企不参与或配合,投机的量应该是可控的。 (记者: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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