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北京楼市火热,女子张某便冒充国家审计署工作人员,谎称可购买到昌平回龙观地区经济适用房。两年间,她通过从房屋中介公司租赁毛坯房以假乱真,共骗取24名购房者近1200万元购房款。昨天(7月29日),昌平检察院透露,张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批准逮捕。
2007年10月,家住在海淀的陈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自称工作于国家审计署的张某。闲聊中,得知陈某想购置一套房产,张某随即表示其通过关系,已经从拆迁户手中买了一套回龙观地区的经济适用房,并有意以每平方米2600元的低价向外出售。陈某认为此价格便宜,主动找到张某订下了该套房子,并分4次给了张某共20余万房款。
实际上,张某并无自己所说的房产。去年4月,张某见陈某催促交房,便从中介公司租赁了一套回龙观某小区房屋,将钥匙交给陈某,表示该房子可先入住,房产证过后会办下来。陈某拿到房屋钥匙信以为真,将房子装修后入住。
今年6月,陈某在物业公司无意中查到,张某卖给他的房子根本就不是张某的,真实房主为一姓吴的男子。陈某随即报警。当时,昌平警方已接到了多个对张某的举报,经过大量调查将张某抓获。
据检察官介绍,因拿不出房产证,张某便谎称能托人买到经济适用房,采取租毛坯房顶替、承诺给购房者不断换更好的经济适用房、承诺把经济适用房转为商品房等方法拖延时间。两年内,其先后骗取24名购房人的购房款近1200万元。
检察官提醒,像张某口中的能买下拆迁户的经济适用房,直接更名到购房者的名下并办理房产证的说法,与法律法规规定相悖,购房者切勿轻信。(记者 王鹏昊 通讯员 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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