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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高低不同理财产品需防费用吞噬收益

 

CCTV.com  2009年08月29日 15:22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 唐曜华

  本报讯 银行理财产品名目日益繁多,不少理财产品聘请信托、基金、券商等作为投资顾问,在理财产品背后的专业队伍扩大时,投资者不得不关注理财产品相应费率水涨船高,最终吞噬理财产品到期收益。

  分散投资或带来费率上升

  随着银行理财产品越来越向混合型投资、资产管理的方向转变,为通过分散投资提升收益率,凸显理财产品的资产管理功能,一些银行理财产品出现了投资多个信托计划的趋势,相应的费率上升不容小觑。

  工商银行(601398,股吧)近期推出的混合投资类理财产品增多了投资信托计划的数量,通过投资多个信托计划实现投资多个子市场,并对多个子市场投资资产的动态管理,根据需要随时调整。

  如工行本周发行的“稳得利”信托投资型182天款XT0918的产品说明书显示,该产品收取的总共费用达到1%-1.5%。这一费率水平对于一款扣费前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5%的理财产品已构成不小影响,扣费后客户实际可获得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只有3.0%-3.5%。工行此前的同系列理财产品费用收取不尽相同。上述产品信托费为0.58%,而今年4月工行发行的一款稳得利信托投资型24个月款THXT0902,投资某单一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费用为0.1%。记者未能证实工行类似产品的信托费率上升是否与理财产品投资的信托计划增加有关。

  理财产品三种收费情形

  普益财富张星告诉记者,通常理财产品投资有三种情形,一种是银行将募集来的理财资金直接投资银行间市场;二是银行将募集来的理财资金,全部或一部分委托信托计划进行投资;三是在通过信托计划进行投资的同时,聘请券商、基金等专业机构作为投资顾问。

  据了解,通常第一种情形银行自行进行投资,理财产品收费只涉及销售手续费、托管费,部分银行会收取一定投资管理费;第二种情形将增加信托费支出;第三种情形则还需支付业绩报酬给投资顾问,部分银行参与分成。

  后两类理财产品到期时,受托人信托公司通常将变现后的信托财产扣除信托财产应该承担的信托费用后再交给银行。

  而第三类理财产品,如近光大银行近期推出的阳光私募基金宝,采用的是双层信托的模式,涉及一个母信托计划和5个子信托计划,光大银行并未披露具体费率,多个信托计划加入无疑提升理财产品信托费的支出。“信托计划支出还是其次,通常此类产品需支付业绩报酬,这块费用更高。”张星表示。光大银行并未披露上述产品费率情况,记者看到,一些类基金理财产品对到期收益率超过一定比率的部分收取提成达20%,由投资顾问和银行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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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玉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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