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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强:我的职务要求我必须为房地产行业说话

 

CCTV.com  2009年09月01日 14:40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中国青年报  

任志强,北京市华远集团总裁

  “物权法实施快两年了,从来没有媒体因为业权分配采访我。”8月25日,北京市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不久前,赵普因为物业没公示小区广告收益提起诉讼,很多媒体却很“热情”。但在任志强看来,赵普即使告赢了,收益也分配不了。“不知道自己的房子在小区总体业权里的占比,根本没法彻底维权。”

  早在2004年年底,华远地产开始实施业权分配,即买房人在获得房屋产权的同时,对公共区域和公共设施等部位拥有使用权和收益权,公共部分收益物业公司提取法定佣金后,按业权比例返还业主,冲抵下一年的物业费。2006年,华远因此获得了中国消费者协会“2005年度推动商品房诚信建设典型事件”大奖。可惜,4年多了,实施业权分配的企业,还是只有华远地产一家。

  我的职务要求我必须为房地产行业说话

  中国青年报:业权分配为什么只有华远在做?

  任志强:没有硬性的法律约束吧。《物权法》规定公共部分归所有业主共有,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对《物权法》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司法解释,这些都可以引申到业权分配。但谁也不愿意费这个事,因为“共有”怎么分配还是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没规定为什么要自找麻烦?何况这对一些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的既得利益是个损害,他们在法律空隙中可以占很多便宜,把公共部分的收益全揣自己腰包里。

  中国青年报:华远怎么不怕损害自己的利益?这是不是你们的一个营销策略?

  任志强:保护业主利益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利益。因为在这个楼盘你是开发商,在那个楼盘可能你就是小业主。我们不仅是为了销售楼盘,其他开发商也可以用啊,我们替业权分配无偿做宣传。业权分配,是给业主分钱,是在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你非要片面理解这是华远营销策略,也可以。

  中国青年报:在业权分配上,你帮业主维权了,但你平时很多言论都在替开发商说话。

  任志强:作为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轮值主席,我的职务要求我必须为房地产行业说话。请问哪个协会的管理者不为行业说话?我没有为个别企业说话已经很不错了。

  中国青年报:你的同行林少洲说,你敢说话,是因为有底气,你的企业没有大问题。是这样吗?

  任志强:这是其一。我如果经受不住考验的话,我就当不了人大代表,也当不了政协委员。现在审查我的人老想找出我的问题,就是找不出来。其二是我们有一个庞大的研究机构,有大量数据证明的结论,我才敢说。如果我们做不出好的研究报告,我凭什么乱说?

  中国青年报:这个报告做几年了?什么人在做?

  任志强:从2003年开始,每季度我们都会出一份报告,每年有年报,还有专题报告。我们的研究机构里有30多个博士,包括国家机关、社科院、各大院校、社会研究机构的各种专业人士,需要研究哪些专题就请哪些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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