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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套内面积计价”——开发商置若罔闻

CCTV.com  2009年09月11日 10:59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经济信息联播  

  

    日前,北京市出台了一项新的规定,以后卖房子,开发商要按照套内面积计价出售,政策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减少业主和开发商之间关于公摊面积过多的这个争议,因为,在市场上,这个公摊面积的确是消费者始终弄不清,量不准,但却要真金白银花钱去买的东西。这次规定按套内面积计价卖房,很简单,主要包括“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个部分。简单来说,就是屋里的地面加上房屋四周外墙的厚度的二分之一面积。这样一来,消费者花钱,心里有底。至少知道每一分钱都花在那里。好办法,究竟实行得怎样呢?

    央视财经频道记者几天前走访了北京秋季房展会中,在三天的展会中,记者并没有发现按照套内面积公布价格的项目,开发商们都依旧在沿用建筑面积计价的方式。 开发商表示没按那个计价,但是签合同的时候会按照套内面积的单价签。 记者随后又拨打了几家北京市房地产开发商的电话,得到的答案也是惊人的一致。北京市某房地产开发商工作人员说我们目前还是按照建筑面积买,没有接到上级通知。不过记者在日前北京市住建委下发的、关于执行《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看到:本通知下发之日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房预售,或完成初始登记的现房销售,应当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文件下发的日期是2009年6月22日。也就是说,凡是在6月22日之后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都要按照套内面积计价。

    在记者走访的几家售楼处,工作人员都把不实施的原因,归结为消费者不习惯。北京市某房地产开发商工作人员说你比如说这个房子你按建筑面积报价就会低一些,按套内报就会特高,给人心里感觉不好。北京市某房地产开发商工作人员说即便是按照套内面积来销售,你也没有少花一分钱,因为所有的公摊面积已经全部都折到了房价里面。按照建筑面积卖,公摊面积都是由业主来买单,但是按照套内面积来计算的话,公摊面积就变成了开发商买单,精明的开发商显然不愿意掏这部分钱,所以要把公摊面积的费用也计算在套内面积中销售,因此,房屋的单价自然也就高了。

    为什么政府有了明文规定,开发商依然打自己的算盘?开发商打自己的算盘,无非就是一点,不管怎么计价,利润不能损失。开发商对政府规定置若罔闻,政府相关管理部门不能坐视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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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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