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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贸易救济立案审查是以事实为依据的决定

 

CCTV.com  2009年09月15日 22:28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9月15日电(记者 王希)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15日说,中国对美国部分汽车、肉鸡产品启动贸易救济立案审查程序,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的相关规定,以事实为依据作出的决定。

  姚坚是15日在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作出上述表示的。

  姚坚表示日前业界包括行业协会和企业,向商务部提出了对进口自美国的部分汽车产品和肉鸡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要求。商务部根据中国的反倾销、反补贴方面的法律,启动了对这些产品的贸易救济立案审查程序,这标志着立案受理的开始。

  姚坚介绍说,反补贴调查还有一个前置环节,就是在正式立案前和美方进行磋商。同时反倾销和反补贴的调查都包括调查问卷、问卷评估以及实地调查等环节。采取的这两项措施都是按照WTO规则、中国相关法律以及相关贸易救济规则的规定,以事实为依据作出的决定。

  他介绍说,商务部公平贸易局在正式受理之后,目前正在做立案前的评估,将在正式立案后依法向媒体和公众公布案件有关具体情况。

  据中国畜牧业协会副秘书长马闯介绍,此次提出的“两反”申请是以美国产的白羽肉鸡为对象,发起方包括行业内的17家会员企业。

  2006年至2008年,中国进口肉鸡总量增长了47%,其中美国肉鸡产品在进口来源国中稳居第一位,且所占比例不断增加,来自美国的低价格产品已经对国内的产业造成了影响。这在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上半年尤其明显。2009年上半年总进口量40.7万吨,从美国进口的是35.9万吨,占近90%。

  另据记者从商务部有关负责人处了解,目前正在审查的申请中,“部分汽车产品”主要指整车,不包括零部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的相关规定,商务部将在收到申请书以及有关证据的60天内,对是否立案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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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陈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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