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厦门10月4日电(记者沈汝发)记者从厦门市环保局获悉,厦门市计划推行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制度,无环保标志的汽车将禁止在厦门市区行驶。
据介绍,尾气排放合格的低排放车辆贴绿色标志,高排放的贴黄色标志。对黄标车辆将实施每半年一次的排气污染监测,加大对其路检、抽检力度。厦门市环保部门还将配合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不同标志限制车辆行驶路段和时段,并根据城市空气质量情况作出临时性限制措施。
另外,厦门市环保局还计划建立“机动车污染防治信息监督管理系统”,对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和维修治理企业进行自动化监督管理,并实时监控机动车的排气检测等情况。
据了解,截至2009年上半年,厦门的汽车保有量已达到28.3万辆,机动车尾气污染是厦门空气中可吸入颗粒和二氧化碳的主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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