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有消息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在调研十年房改的得与失,于是“二次房改”的概念不胫而走,被许多专家不断谈及。但是,仅仅让各方人士高兴了一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酝酿“二次房改”的传闻就被正式否定了。
据媒体报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近日表示,当前在住房发展过程中保障体系和市场化之间的结合有进一步改善和调整的必要,但这个基本方向中没有“二次房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近日说:“应该继续坚持住房制度改革的市场化方向,同时落实政府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责任,不断完善市场机制与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政策体系。”
“二次房改”传闻被否,引发了网友对是否应进行“二次房改”的诸多讨论。
“实行二次房改是有必要的”
署名为“余丰慧”的网络文章说,从上个世纪90年代末期开始的以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市场化建设和供给改革,十年以来确实取得了一些成效。最有说服力的是,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平均每年增长约1平方米,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住房市场化改革中也暴露了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城镇房价快速上涨,一线城市房价出现畸高、离谱现象,普通居民越来越买不起房。
而造成房价畸高的并不完全是刚性居住需求,投机需求占据了很大一部分,也就是说,很大程度上房价是被炒高的。住房实物分配时期,一是增加了国家财政和单位经济负担,二是使得许多职工分不到住房,住不上房子。而现在各级政府以及单位职工住房的经济负担彻底消失了,还从房地产市场中获得巨大收益和政绩。但是,高房价同样使得居民买不起房,并且买不起房的居民越来越多。住房实物分配与市场化改革一个殊途同归的弊端是,普通百姓住不上房子。
市场化体制是一个舶来品,中国的住房市场化改革是引进西方的。但是,只引进对了一半,忽视了更加重要的另一半。即只注重引进西方国家住房彻底市场化的一半,却没有甚至忘记引进西方国家完善的住房保障制度的另一半。正是这种瘸腿的住房市场化改革,才使得目前居民买不起房、住不起房。
因此,决不能泛泛地、笼统地讲“应继续坚持住房制度改革的市场化方向”。建立一个住房市场化制度和住房保障化制度两条腿走路的住房制度,既符合国际惯例也符合中国实际。从这个意义上说,实行二次房改是有必要的。
房地产业市场化的大方向是正确的
来自人民网的网络评论认为,“二次房改”的提法是对“住房部调研十年房改得失”信息的错误解读,存在概念炒作的嫌疑,而这种误读有可能混淆视听,误导民众。
1998年,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决定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现在看来,1998年房改的成绩还是不可忽视的,目前百姓住房条件的普遍提高就是明证。
但是,在1998年房改后,房价不断攀升,远远超过了普通百姓的承受能力,而地方政府对保障性住房“热情不足”,且在保障性住房的执行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公平缺失和腐败问题,以至于房地产市场畸形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二次房改”的概念在这种情况下被“隆重推出”,当然备受关注。不过,所谓的“二次”,有另起炉灶、重来一“次”的意思,这种提法不可取。
房地产行业走市场化之路,这个大方向是正确的。所谓“二次房改”,试图重新走回老路子,实行实物分配,肯定行不通。虽然目前房地产市场存在很多问题,我们需要对房地产政策进行继续深入的改革,以扬长避短,但我们不能对现有房产政策进行全盘否定。房地产行业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防止房地产行业的过度市场化以遏制投机行为,以及如何强化保障责任堵住腐败漏洞,以强化市场化过程中的公平和公正问题。
畸高房价让人们反思现行住房制度
民间呼声的高涨与舆论的热炒,使得“二次房改”俨然成为一个热词,不过,何为“二次房改”,其内容包括什么,就是专家学者的三次上书内容也各有千秋。但不管是哪种房改方案都直指畸高的房价,正是这个无法遏制涨势的房价,逼迫人们反思现行的住房制度问题出在哪儿。
有专家认为企事业单位应自建廉租房,租给单位职工居住作为过渡房。清华大学教授李稻葵建议由政府主导提供房屋住房服务,将未纳入政策性住房的中等收入群体纳入其中。另有14位学者建议建立第三种能够满足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的公共住房制度。
不管是哪种方案,潜台词都是对现行的住房制度的否定,认为该制度存在问题。
凤凰网评论文章认为,住房制度的完全市场化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过度的房地产热。权力和资本基于政绩和利润的集体冲动,一方面导致了宏观经济出现泡沫化风险,另一方面带来了严重的社会不公,某些特定阶层通过权钱在房市炒作中占得更多房源,谋取更多利益。更重要的是,失衡的房市推升房价,远离合理的市场价格,使中低收入阶层望房兴叹。
因此,如果说十年房改的宝贵经验是市场化,那“二次房改”的关键就是纠偏市场的不合理的要素,设计公平合理的制度根基,实现全民意义上的民生安居。
房市价格畸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是权力所致,主要体现在不菲又不透明的地价上。由于卖地收入具有客观的财政效应,加之开发之后产生的GDP增量,权力热衷房地产开发已是公开的秘密。
而对于地价在房价中的比例,多年来一直讳莫如深,直至现在,才有晦暗不明的笼统式信息披露。不过,社会公众希望了解的房价信息不是一个平均数,而是具体到每个楼盘每个房屋的房价中,如A楼盘房价3000元/平方米,其中地价多少?地价信息不透明,房价就是“葫芦提”,就难以实现市场价格上的公平。
有机构统计,中国住宅总值已经超过GDP总量2倍,普通人22年不吃不喝才能买一套房。这说明中国房市极端饱和,而且是高价下的饱和。面对市场的消化不良,靠房地产商的良心发现去薄利多销显然不大可能。因为在市场环境下,资本追逐利润的企图是难以遏止的。哪怕房子卖不出去,地产商也要在尽可能高的价位待价而沽。因此,只有权力出手,用政策和执行力去调控市场,融化凝滞的房市,形成合理的房市价格,让想买房而买不起房的人们去分享。如此,才算实现权力、资本和消费者的三方多赢。 (韩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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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