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言引发楼市“集中成交”
11月的前半个月,北京二手住宅成交量达到12680套,环比10月上半月的6271套,上涨幅度达到恐怖的102%!
房产交易量以近乎疯狂的幅度上涨不仅出现在北京,也出现南京。南京市10月下旬二手房成交量与9月同期相比,增加了82.7%!
在成交量空前放大的同时,住宅的价格也连续追高。10月南京房价再创历史新高,包括高淳、溧水在内的全市成交均价已逼近9000元/平方米的大关。据易居中国克尔瑞机构的监测,10月南京全市成交均价高达8829元/平方米,比9月(7638元/平方米)又上涨达15.59%,相比2月(6019元/平方米)涨幅高达46.7%。位于玄武湖畔的城中楼盘南京国际广场,近期即将推出开盘均价5万元/平方米的豪宅。
“抢房子”的现象在很多城市一起出现。而这次“抢房子”的推手之一,竟然是“住房优惠政策要取消”的传言。
“去年底出台的住房优惠政策或将在2009年12月31日截止。”近日,这样一条消息在房地产业界和媒体上不胫而走。百度一下,相关新闻达316万条之多。一些房产中介公司也声称“接到了通知”,并且开始以“优惠到期、欲购从速”来说服买卖双方赶快成交。但住建部、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均无明确说法。这让无数观望中的购房人陷入焦灼。
为了搭上优惠政策的“末班车”,上海、南京、北京等地楼市在10月底、11月初出现了“集中成交”的现象。张小姐10月底刚在北京买了房,她的解释是:“我自己算了一下,商贷40万,20年还清,如果7折优惠取消了,仅贷款利息一项,我就要多付出近10万元。”像张小姐这样想搭优惠“末班车”的购房者大有人在。
已经买了房、享受了优惠政策的人们也开始在网上讨论,“我的房贷怎么办,是继续7折,还是随之升高?”
大部分优惠政策并无截止日期
从接近住建部的一位权威人士处获悉的消息,让记者大感意外。该人士表示:笼统说住房优惠政策到期并不准确,因为去年底大部分优惠政策条款并无截止日期,仅有转让住房的营业税优惠一项年底到期。
记者随后在梳理相关政策后发现,国家去年出台的关于住房优惠政策的相关文件,共有4份,分别为:财税[2008]137号、银发[2008]302号、国办发[2008]131号和财税[2008]174号。
其中,财税[2008]137号(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银发[2008]302号(即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均为2008年10月22日发出。
财税[2008]137号规定:“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该文件最后有“自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字样,并没有截止日期。
银发[2008]302号文件则规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该文件同样只明确了实施日期:2008年10月27日,也无截止日期。
唯一例外的是,个人转让住房的营业税减免政策即将到期。国办发[2008]131号和财税[2008]174号都明确规定了,这一优惠政策“到2009年12月31日截止”。
至于营业税优惠政策是否延期,财政部税政司回答,“在相关政策未正式出台前,不便回答”。
营业税是否需要延期?专家认为各有利弊。有利的是,该条款鼓励了二手房交易,对房地产市场形成正面刺激,客观上扩大了内需,有利于居民以旧换新改善居住条件;但负面的则是有可能推动投机性购房,导致住房供求矛盾更加突出,推动房价过快上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营业税优惠取消也罢。”有专家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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