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由证券日报主办的第五届中国证券市场年会在钓鱼台国宾馆举行,原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思危在会上着重谈了自己对中国创业板的三点思考,其中,第三点意见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对创业板的监管。
这次创业板推出之前,证监会、深交所对于创业板的监管下了相当大的工夫,各方面做了很多的研究,规定了一系列的制度,但是从时间来看,开板前两天产生了非常大的波动,没有能够实现平稳的发展。据此,成思危认为有三个方面应该注意。
第一个,监管的职能一定要逐步合理、规范、适度、有效
一个要合理,要合乎经济学的报道,在这方面有些专家实在不敢恭维,某位经济学家说什么是暴利行业,说利润率高于平均利润率的行业,如果高于平均的都是暴利,理论上可能有一半都成为暴利行业,应该规定的是高于平均利润率50%—100%的算暴利行业才对,违反了基本的统计常识。当然在金融领域也出现过,如果以这些作为理论来进行监管肯定要出问题的。
第二,依法监管,《证券法》、《公司法》进行了修改,修改是不错的。新推出的监管办法等等,不能规范我们现有的法律。当然法律不完善可以进一步修订,但是人不能违反法律法规,这个是根本,这是大法和小法,这是政府部门的法规和地方的法规不能够违反国家的法律。
第三,要适度。监管有一个问题,管的太严了会管死,管的太松了会乱,一统就死、一放就乱就是这个道理。成思危的个人看法,凡是市场能够做的事,少管一点,证券交易所能处理得问题就不要都拿到证监会处理。
第四,要有效。证券市场的发展内因是主要的,投资者的行为、他的预期对证券市场发展是主要的,这也确定了资金的流入,因为要买资金就要流入,所以投资者内因是主要的。外因就是监管的措施,不能改变投资者的预期是无效的。大牛市的时候,尽管采取了提高印花税、提高储备金等等措施,当天可能降了一下,过两天又上去了。但是在熊市的时候,尽管降低印花税,甚至单边征收但是效果也没有这么明显,当然在熊市的时候效果比牛市的时候还是明显了一点。有效,就是政策要改变投资者的行为和预期,这个符合“内因是变化的依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来起作用。”
第二个,严把入口关。
我们要支持创新型企业,有的人要支持创业型企业,这两个还是不同的,因为创业型企业只要创业都可以叫做创业型企业,说得刻薄一点,开个小面馆也是创业,但是创新型企业是有明确定位的,像纳斯达克前面规定的都是很明确的。高成长企业我们也要区别来看,有的高成长企业是通过制度创新得到了高成长可以支持。一个最明显的例子,奥运会前北京所谓廉价旅馆,当时很热,搞了一大批,风险投资也支持了一大批,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最后这些企业昙花一现,最后收不回原来的投资成本,所以要严格的规定什么是创新型企业,可能需要证监会和科技部共同来研究标准。另外,要在发审委审查的时候,把示范真正是创新型企业作为上创业板的重要一条。
第三个,监管部门要对股市的公平、公开、公正负责
监管部门不对股市的涨跌负责,但是要对股市的公平、公开、公正负责,就是说监管部门不要去具体管股市的升降,但是要管游戏规则,这是非常重要的。这次我觉得有一个进步,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定价不再由证监会审批,而是由券商询价、承销商询价的办法,这个我觉得是一个进步。但是询价出来的结果普遍偏高,我觉得可能跟我们询价过程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有关系。所以我觉得应该对询价制度、询价程序作出明确的规定,这样才能保证创业板的监管能够做好。(马燕)
责编:王玉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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