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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按“期房”买能省钱 注意时间点是关键

 

CCTV.com  2009年12月14日 14:57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沈阳晚报  

  从2010年1月1日起,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临近“25条”新政到期,又面临明年恢复营业税征收年限标准,沈城二手房市场热闹异常。让人意外的是,市民夏先生转让商品房时,竟然也卖出了“期房概念”,他将现在居住的90平方米左右的房产出售,到明年10月才交房。

  税额至少相差总房款6%以上

  营业税优惠政策到期前后出售二手房有何差异?沈阳芒果中介销售经理李奉来表示,至少差总房款的6%以上。

  优惠政策取消后,如果转让人在5年内出售二手房,将被收取总房款的5.5%营业税,如果出让商品房以外的旧房、回迁房,还会收取1%的个人所得税;如果出让商品房,将按差价的20%收取个人所得税。以一套价值100万的3年房龄房产为例,在优惠政策取消后,将至少多支付5.5万元营业税,而如果25条新政到期取消,届时转让二手房还会恢复收取各种税费。

  二手房也卖出“期房概念”

  由于优惠政策大限将近,沈城的二手房市场上,许多房主纷纷降价,以求尽快出手。但谁也没想到,在沈城商品房市场上,竟然也出现了“二手期房”。

  夏先生3年前购买了铁西一楼盘的一套二室一厅,并在交房后入住。今年年中,他为了改善居住条件,又贷款购买了一套130平方米的大户型。为了缓解贷款压力,夏先生将目前居住的小户型挂牌出售。夏先生的售价并不高,但他有一个特殊条件,即待到明年新房交房后,他装修完搬家入住,才能交出旧房。

  购房者都知道,购买新的商品房时,大部分都是期房,而且购买二手房时,一般都是即买即办手续,立刻入住。而夏先生提出的条件,竟然也被购房人认可。12月初,夏先生的旧房以每平方米6500元价格顺利出手。

  为享政策接受“二手期房”

  为何购房者愿意以一个并不低的价格,购买“二手期房”?记者找到了已成为夏先生房子“房主”的李先生。李先生说:“今年沈阳房价飞涨,楼市又回到了一个上升通道,预计明年沈阳的楼价还会继续上升,尤其今年有优惠政策,无论出售还是购买二手房,都能省不少费用。”

  虽然优惠政策取消后,营业税收取的对象是出让者,但李先生清楚,这笔多出的费用,肯定会转嫁到购房者身上。虽然买的是二手期房,但购房时机比较好,又能省很多费用,何乐而不为呢?

  出售二手房最好在年底前

  虽然营业税已明确明年起恢复征免时限,但业内仍有部分人士认为沈阳有可能会延缓恢复,仍执行目前的优惠政策。不过,这种设想并未得到官方证实。一位政府部门官员对记者说:“国家定的政策,沈阳应该按照执行,在新的政策出台前,谁也不能确定政策如何制定。”

  李奉来建议,如果有意出手商品房的,最好在年底之前办理交易手续,享受各种优惠政策。如果等到明年加征营业税,会影响二手房成交量,进而影响出让者的资金流和买受人的购房心理。

  最后,李奉来提醒出让者和购房者,想要享受优惠政策,一定要在年底之前,持契证、产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前去房产局产权交易大厅办理手续,享受政策以产权交易大厅受理日期为准。本报记者 黄 进

责编:王玉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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