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汪建中
业内人士称 “操纵市场第一案”未来走向或将影响立法
编者按 汪建中曾是资本市场上红极一时的人物,他“点谁谁涨”的“金手指”功夫令人艳羡。然而,根据证监会的调查结果,汪建中的“金手指”不过是障眼法,他利用公司及其个人在证券投资咨询业的影响,借向社会公众推荐股票之机,通过“先行买入、后向公众推荐、再卖出”的手法操纵市场,非法获利超过1.25亿元。
从资本市场诞生的那一天起,操纵市场的行为就没有停止过。汪建中是中国资本市场上第一个相关案例,究竟应该给他一个什么样的罪名,其标本意义极为明显,对于今后打击操纵市场行为具有风向标的作用。当然,更为深层的问题还在于资本市场长期监管不力,汪建中一案或能成为将监管上升到刑法层面的信号。
今年春节前,汪建中即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被正式逮捕。5月22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二分院变更了强制措施,对汪建中予以监视居住,并进行起诉准备。但截至目前,有关部门未有进一步的动作。
从资本市场诞生的那一天起,操纵市场的行为就没有停止过,对于我国历史并不算长的资本市场来说也是如此。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汪建中是中国资本市场上第一个相关案例,究竟应该给他一个什么样的罪名,其标本意义极为明显,对于今后打击操纵市场行为具有风向标的作用。而这也正是此案司法程序停滞的原因。
记者从接近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人士处了解到,此案不算大,但是影响大,最高检内部对此高度重视并进行了深入研究。此外,记者还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部门也对此案十分关注。
人财两空的股市黑嘴
相关部门的调查显示,自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5月29日期间,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及其执行董事、经理汪建中,通过一种特定的操作手法,先后55次买卖38只股票和权证,累计获利超过1.25亿元。
据了解,首放公司是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该公司在首放证券网上发布名为“掘金报告”的咨询报告,并将其提供给多家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媒体。通过上述活动,首放公司向社会公众推荐股票和权证,对投资者有比较广泛、重要的影响。
而在前述一年半的期间内,汪建中在推荐“工商银行”、“交大博通”、“中国联通”、“四川长虹”等38只股票和权证之前,利用其实际控制的账户事先买入这些股票和权证,再公布其评价、预测或投资建议,并在咨询报告向社会公众发布后卖出证券。
在首放公司发布咨询报告对相关证券作出推荐或者投资建议时,汪建中参与了决策过程并拥有最终的决定权。根据统计,在以上买卖证券行为中,汪建中买入证券金额累计52亿余元;卖出金额累计53亿余元,累计净获利1.25亿余元。
2008年,证监会经过调查,认定汪建中利用其控制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向公众推荐证券的特殊地位和影响,在公开推荐前买入证券,公开推荐后卖出,人为影响或意图影响证券交易价格以牟取巨额私利,扰乱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侵害了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具有操纵证券市场的性质,符合证券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构成了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2008年10月23日,证监会对汪建中作出处罚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1.25亿余元,并处以相同数额的罚款。同时,按照证券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决定撤销北京首放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今年春节前,汪建中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被正式逮捕。5月22日北京市检二分院变更了强制措施,对汪建中予以监视居住,并进行起诉准备。
6月4日,证监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总额超过2.5亿元的罚没款已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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