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历史和宗旨
亚洲议会和平协会(AAPP,以下简称协会)是由亚洲和南太地区岛国及部分领土在亚洲的主权国家议会组成的地区性议会组织,于1999年9月在孟加拉国首都达卡成立,目前拥有36个成员国。
协会的宗旨和目标是尊重和支持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发展成员国国家间和议会间友好合作关系,促进亚洲乃至整个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协会为成员国议员提供一个相互交流,增进友谊的论坛,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重大问题作出决定。
协会已举行过两届年会,通过了协会的章程及议事规则。全国人大派团出席了前两届年会,为协会的创立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组织机构
协会由主席、副主席、全体会议(年会)、执行理事会和秘书处组成。
协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会选举产生,任期一年。从当选的那届全会起,到下一届全会召开止。首任主席为协会的倡议者、孟加拉国前总理哈西娜,现任主席为柬埔寨国会主席拉那烈亲王。
根据章程规定,李鹏委员长将于2002年4月出任协会主席,并主持第三届年会。
全会每年举行一次,日期和地点由上一届年会决定。全会对协会的政策、计划和管理拥有最后决定权。东道国承担必要的组织和筹备全会的费用。与会代表与会费用自理(但从前两届年会看,东道国承担了全部费用,包括与会代表的食宿)。
执行理事会由协会主席、副主席、每个国家议员团的一名代表组成。执行理事会在每次全会期间或在两届年会之间召开会议。执行理事会会议法定人数必须超过半数,执行理事会尽可能以协商一致作出决定。
协会不设常设秘书处,秘书处的工作由承办年会的东道国议会负责。现任秘书长为柬埔寨国民议会秘书长高平。
协会的经费出自共同基金,其来源目前为成员国的自愿捐赠。第二届年会决定成立共同基金工作组,对基金的总量、额度和管理等问题进行研究,在具体方案出台前,暂由各成员国自愿交纳1万美元,以维持协会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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