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3”井喷事故为何选在万州开庭审理?
央视国际 (2004年07月14日 09:32)
专题:重庆天然气井喷事故伤亡惨重
新华社重庆万州7月14日电(记者陈敏、黄豁、郭立)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12·23”特大井喷事故发生在重庆市开县,为何庭审会选择在万州?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继生13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选择在万州开庭主要有两点原因:第一是井喷事故属于重特大案件,应该由中级人民法院来审理;第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开县属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而该院所在地在万州。
重庆市公安机关于1月2日成立了专案组,对“12·23”井喷特大事故案立案侦查。2004年1月10日、15日,6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被依法逮捕。2004年3月5日,公安机关向开县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开县人民检察院于3月8日转至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受理后,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6月30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决定,7月14日至16日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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