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国忠:因为他确实我们一千九百万是借的他公司的钱,他用他公司的一千九百万给我们垫付这一块,当时确实存在这个垫付资金这个事情,我们就给他签了字。
这份证明上明确写着:金路公司,注册资本2010万元,其中路国忠、张青花、路香竹、路艳几个人的出资款均由路通同志垫付,特此证明。路国忠说,考虑到是自己的父亲,又是一家人,写的也是实情,就和母亲张青花还有两个妹妹在上面签了字。
路艳:对于朋友,你可以不相信。对于自己的父母,还有啥不相信的?
路香竹:我那时候想,我爸想成立公司,想给我股份,是不是,这个公司办下来了,我也一百万的股份,对不对,感激还感激不过来呢。
金路公司注册后,可并没能得到资质,没有拿到资格证书,无法从事经营,公司很快就注销了。之后,路国忠一直也没有在意他写给父亲的那个证明。
路国忠:他当时跟我妈离婚了我们不知道,这段时间我们不知道,自己的父亲能害自己的孩子吗?就没有太多的追究这个条子。
可没想到,这份证明父亲一直保存着,并且凭着它将儿子、前妻和另外两个女儿全告上法庭要求还钱。
路国忠:他说我起诉你不是给你为了要这810万,意思是说我要控制住公司,控制公司的目的是说,因为他那边有那一家子了,到以后你们孩子们还得听我的。
路香竹:30多岁,我路香竹跟哪一个人打过官司,你们可以了解了解,唯一的就是我爸。
在子女们看来,父亲先瞒着子女们与母亲假离婚,并且不做财产分割,之后又凭借这些手上的证据让他们还钱,就是想要一个人控制整个家族企业,事实果真是这样的吗?在河南采访期间,由于路通一直避而不见,记者没能采访到路通,不过当地媒体拍摄到了这样的场景。
路通:我除了起诉没有别的办法,她们人多,三个闺女,一个儿子,三个女婿加上儿媳妇,再加上外人,我一个人,我能对付了他们吗,我只有拿出法律的武器保护我自己。
儿媳妇:说事实吧,给记者说说吧,好不好,爸?为啥搞的咱的家庭会这样子,爸,你好好说说吧。
路通:婚姻问题是我的自由,任何人干涉不了。
亲情破裂,曾作为家族企业核心的路通成了众矢之的,那这些借款事实是否存在呢?
路通:因为张金花和陆慧她们所得的股权都是我用金钱给她买来的,他们陆慧是每月五千块钱的工资制。她们的汽车,房子,都是我给她买的。我给她打官司的目的,我没有讹她,我不要她一分钱,我把原来我在金芒果地产公司的股权要回来我把这个在建筑公司的股权归还给我,我只要股权,不要钱,我打官司,我告他个十二状不错,我告他十二状我不要钱,我要的是公司的股权,股权要回来,原来是我经营的,恢复我原来的状态,还是我经营。就这就完了,我没有别的想法。
回到北京后,记者也多次联系路通,终于拨通了他的电话。
路通:他以成立建筑公司的名义。注册资金,用名义把钱借走了。他现在公司,建筑公司照样经营,他在经营过程中用的钱都是我的钱,他没有钱,那咋经营,一个建筑公司,注册资金4114万,他那建筑公司他没有钱,他没法经营,他们每个人都没有钱,你咋经营,你问问他咋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