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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东北老工业基地装备制造业重组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宏观调控下的市场导向为主的原则
长期以来,体制和政策是我国装备制造业发展滞后的主要问题之一。根据国内外不断变动的政治经济新形式,特别是国内外市场供求情况,国家应从政策入手,明确重大装备和重大产业技术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营造装备制造业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确定装备制造业中长期发展战略,突出发展重点,建立重大装备自主化指导体系,推进东北老工业基地装备制造业,特别是机床、电力设备、重型机械等优势装备制造业进行战略性重组。
(二)坚持通过改组、改造提升企业竞争力的原则
东北老工业基地装备制造业企业的装备水平大多还处于20世纪80~90年代的水平,比世界发达国家落后15至25年;对技术要求高的重大成套设备和高技术产品缺乏研究开发和制造能力,很少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性技术,大部分依赖进口。因此,必须对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装备制造业加以重组改造,以增强企业规模优势为基础,逐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进而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三)坚持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原则
为提升装备制造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改变我国装备产品受制于人的现状,对东北老工业基地装备制造业进行战略性重组,其根本在于提高装备制造业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
1. 鼓励和支持企业成立研发中心,加大研发投入。企业的研发中心应与企业的组织结构相适应。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应以技术为核心,形成既有明确分工、又紧密联系的长中短期或三个层次的技术创新与技术开发体系。企业的研发中心在运行机制上要实行有效的激励措施,实现技术创新的良性循环。此外,企业要加大对科研、开发的投入,投入应占销售额的3%以上,并逐年有所增加,争取在不远的将来能达到发达国家企业5%~10%的水平,从而真正做到生产一代、开发一代和研究一代。
2. 逐步确立企业在技术创新体系中的主体地位。长期以来,在中国装备制造业技术创新过程中,中国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优势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与企业生产要素的有机结合,实现了营销、生产部门与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的双向交流和多层次合作。今后,中国装备制造业技术创新仍然要走企业生产部门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创新之路,但应以企业为主,企业应该承担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重任。只有这样,才能使技术资源合理流动,才能调动起全社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四)坚持区域整体布局,"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
装备制造业是为国民经济各部门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提供技术装备的各制造工业的总称。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装备制造业大致包括金属制品业等8个大类的投资类机电产品。东北老工业基地对此8大类产业都有涉及,又分别有各自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如辽宁的矿山设备、石化及其他工业专用设备、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环境保护机械、燃气轮机、船舰制造业都位居全国前列,而且具有一定的成套综合能力;吉林的汽车及轨道客车制造业基础雄厚,位居全国前列;黑龙江的大型发电设备、大型压力容器、大型矿山设备、大型冶金设备、重型数控机床、铁路机车等在国内具有领先优势。对东北装备制造业进行战略性重组,要在三省进行整体性区域布局,突出各省的优势产业,避免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
(五)坚持发展产业集群的原则
东北老工业基地普遍存在大量的配套产品无法在本地配套生产,形成核心企业与配套企业分离的情况。从国外一些富有活力的产业集群的经验来看,核心大企业周边需要为数众多的中小型辅助企业,才能共同组成产业链条、价值链条完整的组织系统,如日本的丰田汽车城、德国的巴登、符腾堡地区,虽然大企业占据了关键核心地位,但是大量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以其生产的产品特点,敏捷迅速的市场反应,更显示了该地区的整体经济活力,也成为地区就业的主要渠道。通过实施产业集群战略,对东北老工业基地装备制造业企业进行战略性重组,把优势产品生产企业做大做强的同时,为配套生产的中小企业蓬勃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形成集群竞争力,这样才能重铸东北制造业优势。
(振兴东北办工业组供稿)
责编:韩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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