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彩票不记名、不挂失,不返还本金,不流通使用。
第七条 单张彩票基本投注的最大投注金额不超过20000元,基本投注加追加投注的最大投注金额不超过30000元。购买者可对其选定的结果进行多倍投注,投注倍数范围为2-99倍。
第八条 购买者可在全国各省(区、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设置的投注站进行投注。投注号码可由投注机随机产生,也可由购买者自行选定。投注号码经系统确认后打印出的兑奖凭证即为“35选5加12选2”电脑体育彩票,交购买者保存。
第三章 设 奖
第九条 “35选5加12选2”设8个奖级,即一、二、三、四、五、六、七、八等奖。一、二、三等奖为浮动奖,四、五、六、七、八等奖为固定奖。
第十条 各奖级奖金分配办法为:
一等奖为当期奖金额(即为基本投注与追加投注总销售量按比例返奖部分,下同)减去固定奖总额后的70%及奖池和调节基金转入部分;
二等奖为当期奖金额减去固定奖总额后的25%;
三等奖为当期奖金额减去固定奖总额后的5%;
四等奖单注固定奖金为3000元;
五等奖单注固定奖金为500元;
六等奖单注固定奖金为200元;
七等奖单注固定奖金为10元;
八等奖单注固定奖金为5元。
第十一条 浮动奖级单注奖金根据该奖级基本投注与追加投注中奖数量按比例分配。
第十二条 追加投注仅参与浮动奖奖金分配。如追加投注中得浮动奖,则追加投注奖金为当期基本投注对应浮动奖单注奖金的60%。
第四章 奖金管理
第十三条 销售总额的50%为奖金, 分为当期奖金和调节基金。其中,49%为当期奖金,1%为调节基金。
第十四条 “35选5加12选2”设置奖池,奖池由未中出的浮动奖奖金及按规则分配剩余部分的浮动奖奖金组成。奖池与当期奖金中一等奖分配部分及调节基金转入部分合并为一等奖奖金。
第十五条 当奖池奖金累积超过1亿元(含)时,则下期一、二等奖奖金分配比例倒置。一等奖奖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奖池奖金按比例分配(依据第十一、十二条)部分(基本投注单注奖金封顶500万元,追加投注单注奖金封顶300万元),另一部分为当期奖金额减去固定奖总额后的25%按比例分配(依据第十一、十二条)部分;二等奖奖金为当期奖金额减去固定奖总额后的70%按比例分配(依据第十一、十二条)部分(基本投注单注奖金封顶500万元,追加投注单注奖金封顶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