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投注,按第十二条规定处理。其它奖级奖金分配办法不变。
第十六条 在一、二等奖奖金分配比例不倒置的情况下,基本投注单注奖金封顶500万元。
第十七条 调节基金除当期销售额1%外,还包括浮动奖奖金取整后的余额、弃奖收入和逾期未退票的票款。调节基金专项用于支付各种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调节浮动奖奖金,以及设立特别奖。
第十八条 当浮动奖单注奖金低于下一奖级单注奖金时,浮动奖(按购买时间先后,前100注)单注奖金数量补足至下一奖级单注奖金数量。所需资金从调节基金中支付,调节基金不足时,从发行经费中垫支。
第五章 中 奖
第十九条 所购彩票与开奖结果对照,符合以下情况即为中奖。
一等奖:选中5个前区号码及2个后区号码;
二等奖:选中5个前区号码及2个后区号码中的任意1个;
三等奖:选中5个前区号码;
四等奖:选中4个前区号码及2个后区号码;
五等奖:选中4个前区号码及2个后区号码中的任意1个;
六等奖:选中3个前区号码及2个后区号码或选中4个前区号码;
七等奖:选中3个前区号码及2个后区号码中的任意1个或选中2个前区号码及2个后区号码;
八等奖:选中3个前区号码或选中1个前区号码及2个后区号码或2个前区号码及2个后区号码中的任意1个或只选中2个后区号码。
第二十条 当期每注彩票只有一次中奖机会,不得兼中兼得,另行设立的特别奖除外。
第六章 开奖及公告
第二十一条 “35选5加12选2”每周一、三、六开奖。
第二十二条 在公证人员封存销售数据资料之后,并在其监督下从01—35共35个号码中随机摇出5个前区号码,从01—12共12个号码中随机摇出2个后区号码。
第二十三条 每期开奖后,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将当期销售总额、中奖号码、各奖级中奖情况以及奖池资金余额等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将开奖结果通知各销售终端。
第七章 兑 奖
第二十四条 “35选5加12选2”兑奖当期有效。每期自开奖次日起28天为兑奖期,逾期未兑,视为弃奖。
第二十五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
第二十六条 凡伪造、涂改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未尽事宜按照财政部《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等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游戏规则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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