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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为“裸体官员”上紧箍咒


      [背景资料]近日,深圳在党政正职的权力运行机制等方面作出新规定。配偶或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裸体官员”,今后将不能够担任深圳的党政一把手重要领导职务。
  25日, 深圳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和《深圳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以下简称“两规”),加强对包括“一把手”在内的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问责,规定干部在接受选拔考察时,需对住房、投资等财产状况和配偶、子女从业及出国(境)定居等个人事项进行申报。
  此次发布的“两规”中,对党政领导干部,尤其是部门“一把手”提出多项监督问责条款,包括在全国率先明确规定,对于有配偶、子女,不是因为工作需要,在境外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公职人员,不允许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部门领导班子成员。
  同时,“两规”对“一把手”的权限做出明确界定,明确要求“一把手”不得插手部门具体的人事、财务、审批、执法等“实务”性的工作,以避免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等。
  “裸体做官”可谓是官场一大怪现象,此前陕西庞家钰、浙江杨湘淇等的落马,都是暗地圈钱给境外的妻儿,孤身一人在国内做官的“裸体做官”者。
  你对“裸体官员”不得出任要职怎么看?不让“裸体做官”能有效杜绝腐败吗?还有那些相关制度需要健全和完善?我们期待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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