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截至当年6月底,*ST春兰一年以上应收款占42.22%。“一年以上应收款数额过多,导致坏账的可能性很大。”一位家电行业资深分析师表示。
知情人士称,年报亏损主要是应收账款和存货的计提加大,但具体加大到什么程度,还要看年报才能知道。
大股东拖垮?
2005年,*ST春兰亏损2595万元。2006年,*ST春兰巨亏1.98亿元。算上2007年,公司3年连亏,股票步入暂停上市程序。
“这次巨亏很大程度是人为因素。”李先生认为,应收款和存货的计提公司可以自行酌情决定,但面临暂停上市窘境,*ST春兰却选择一次性巨额计提,是何居心?
“不排除公司将股价打压到一定价位,暂停上市后再实施重组。”一位市场人士认为。
此时,*ST春兰与大股东春兰集团的关联交易若隐若现。
去年,*ST春兰曾向泰州春兰销售公司购买价值1.11亿元商品,而*ST春兰也有19.79%的商品通过该公司销售,去年上半年交易金额为1.59亿元。
“*ST春兰成立电子商务公司组织销售前,主要是通过春兰销售公司,大量应收款成为陈账,也主要是因为该公司拖欠。”上述知情人士称。
尽管*ST春兰去年半年报表示,应收款余额中无应收公司持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但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超过6亿元,其中,泰州春兰销售公司就有5.52亿元之巨。
事实上,泰州春兰销售公司是春兰集团直属大型专业营销公司,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2000万元。资料显示,泰州春兰销售公司还持有*ST春兰144.18万股,占其总股本的0.28%。
“一般大型家电集团都会有自己的营销公司,如海尔,但是,营销公司要有规模效应才有优势,春兰集团产品过于多元化,规模效应并不突出。”上述家电行业研究员认为,家电行业竞争格局趋于稳定,海尔、美的和格力等一线企业市场份额已占绝大多数,二三线家电企业迟早要被淘汰出局。
“近来,*ST春兰销售情况不好,已是不争事实。”上述知情人士称。
“那么,*ST春兰销售给关联方的商品到底有没有买出去呢?如果没有,是否以应收款方式粉饰报表,如已卖出去,是否大股东有意拖欠上市公司账款?”一位业内人士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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