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担任国税总局局长之后,他曾在2003年中国财税论坛上提出了中国税改的7项命题,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诸多税种的改革,还包括了农村税费改革及城乡税制并轨。当时,财税圈内人士称之为“谢七条”。这次税改很多内容由于非常敏感、牵涉面大,进行的过程并不十分顺利,也使这次税改的时间跨度一直延至2007年之后。
有着9亿农民的中国,三农问题是政府绕不开的难题。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高票通过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全部免征牧业税,中国延续了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走进了历史博物馆。
“在全国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重大决策于2000年确定,2003年全面铺开。2004年开始逐步减免农业税,2005年全国有28个省(区、市)免征了农业税。”谢旭人表示,农业税在新中国建设过程中曾经发挥历史性作用,广大农民为此做出巨大贡献。1949年至2005年我国农业税总收入累计达到4200亿元,为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谢旭人任上能够在历史上留下一笔的税制改革举措一个是取消了延续数千年的农业税,这标志着中国再也不以农业与农民作为基础税基来养活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另一个成功的改革举措是顺应税赋平等要求,统一中外企业所得税,改变了在本国内资反遭歧视的不公平状况。
财长细言如何“分蛋糕”
2008年3月6日,北京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马凯、谢旭人、周小川的记者招待会座无虚席。谢旭人的严谨让记者印象深刻。作为财政部部长,他操持着逾5万亿元的财政收入,对于数字有着特别的敏感。记者招待会上,对于谢旭人的提问也总是围绕着数字展开。每次发言,谢旭人都会先低头确认之后,再给出最准确的回答。
作为财政部部长,谢旭人面临重大的责任与艰巨的挑战。最根本的挑战来自如何将始于1998年的建立公共财政体系的倡议从理论落实到行动,并形成组织框架。
公共财政具有稳定经济、资源配置、收入分配、监督管理等职能作用,是政府履行职能的物质基础、体制保障、政策工具和监管手段。在谢旭人看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要向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提供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对各类社会主体实施统一的财税政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以人为本,更加注重社会效益;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现代管理原则,做到依法理财、科学管理。
根据经济运行的发展变化趋势,合理把握财政政策取向,综合运用多种工具,积极发挥财政政策在稳定经济增长特别是优化结构、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并注重与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等协调配合,控总量、调结构、促协调,不断增强财政宏观调控的前瞻性、及时性、针对性、协调性和有效性――这是谢旭人发挥财政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思路。
“控总量,就是保持总供给与总需求大体平衡,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物价基本稳定,防止大起大落;调结构,就是推动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协调,就是支持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根据当前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继续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并与从紧的货币政策协调配合,切实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同时,保持财政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不断壮大财政实力和综合国力。”
谢旭人主张不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他说,要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逐步退出对一般竞争性领域的直接投入。妥善衔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严格控制并努力节约一般性开支,降低政府行政成本。明确公共服务的范围,并根据公共服务的层次性,相对、动态地划分基本与非基本公共服务。调动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两个积极性,整合财政资源,增加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并引导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倾斜,向社会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倾斜,向困难地区、基层和群众倾斜。根据社会事业发展规律和公共服务的不同特点,立足我国基本国情,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稳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有效的财政保障方式,支持构建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