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9月4日电(记者 高路)上海市总工会4日发布当地职工社会保障权益实现状况的研究报告并指出,目前上海企业年金的发展在一些方面存在问题,导致年金分配有些“变了味”。
企业年金是在养老、医疗等基本社会保险之外,由企业为员工提供的补充养老金。作为企业盈余资金的再分配,企业年金的分配需更多注重公平。但上海市总工会对上海约4000名职工、基层工会干部、政府部门人员调查后掌握的情况表明,由于企业在企业年金分配方案的制订环节拥有较大自主权,只要“经民主程序确定,报政府管理部门备案”即可实施,这导致了上海部分企业的企业年金发展出现“变味”。
研究报告提出,企业年金分配在部分企业出现“变味”的情况主要有三种。
一是建立年金的企业主要集中在电力、烟草、钢铁、汽车等优质企业或垄断性国企,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则较少。
二是企业年金分配不公,导致经营者与普通职工在退休后的收入差距明显进一步拉大。上海市总工会调查显示,大部分建立年金的企业经营者与普通职工的差距在3至5倍,少数企业远远高于5倍;部分企业内部实行差别待遇,年金方案只覆盖公司本部的小部分管理人员;还有少数企业存在大量待岗未安置人员,根本不具有承担开展企业年金的能力,却仍建立企业年金,作为高层管理人员的福利。
三是由于《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只有“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的最高缴费额规定,而未就个人账户的最高计入额进行设定。因此,个别企业经营者利用权势,将企业缴费额积聚到自己的个人账户,这造成了企业的平均年金计入额表面上虚高、普通职工实际受益很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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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