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股票并不能在领到分红的当年套现。
根据该公司股权激励机制的规定,员工得到的股权并不能立即全部卖掉套现,而必须以每年25%的比例套现。也就是说,在上述例子中,该员工获得的15万美元股票后,在当年不能有任何套现,只能在一年后套现市值3.75万美元的股票,其余的则在接下来三年陆续套现。
据称,该公司对其员工的解释是:“员工的表现要真正实现与股价挂钩,真正实现与公司的业绩好坏挂钩。”
按照这种计算方法,Thomas在2009年1月拿到2008年的分红后,最快也要在2013年才能抛完其2008年获分配的股份。同样,其2009年的分红中获得的股票也只能等到2014年才能套现。
在该机制下,相当于该公司分配给员工的股权会不断累积,一个员工在公司呆的时间越长,其累积的股票也就越多。因此,最快的情况下,只有当该员工离开公司后的第三年,他才会真正拿到之前的所有薪酬。
“但即使次年股价真的会涨,实际上我们也都希望能拿到现金,而不是以股份作为分红。如果股价像2008年一样,就相当于我们拿到的钱要折让一半以上。”Thomas称。
更加让Thomas哭笑不得的是,他从美国华尔街离开来到该行的香港分公司之后,级别虽然同样为associate,但他甚至没有机会成为股权激励中的一员!因为该行规定,在香港公司,只有级别到了vice president及以上之后,其分红才会以股权激励体现。
但这比股权激励更糟。原因在于,Thomas2008年全年的分红可能只是2007年的20%。而提前离开(被裁掉)的职员,其分红则为零,更有甚者,即使有幸留了下来,仍有一些人2008年全年的分红是零。
Thomas说,2007年他们团队做过一单债务融资,单笔总额就达14亿美元,而这只花了他与另外两个同事三四个月的时间,按照1%的收费标准,他的团队至少创造了1400万美元的利润。
但即使是这样一群高产的精英,面对2008年的市况,也变得无能为力。
“市场就是这么残酷!07年我在香港的分红占我全部收入的一半以上。而08年快要结束时,有的同事已经离开,有的则已很清楚自己这一年的分红为零。” Thomas不无感慨的说。
香港“猎才”
Thomas说,公司的裁员还在进行中。即使目前还呆在办公室的人,也都不知道自己会否很快被裁掉,因为坏消息仍然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