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李湉湉
由于退出、特别是巨额退出引起的各种费率计算实在复杂,“一对多”细则遭遇难产 ,据悉,《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简称《指引》)或推迟至8月公布。不过,基金公司仍然难掩对这一新生市场的热情,为了尽快推出“第一单”,多家公司抓住“每年至多开放一次退出”的政策底线,直接把产品期限设计为一年,以规避巨额退出带来的巨大流动性风险和冲击成本。
“《指引》(征求意见稿)是原则,但又要适用于退出、分红、业绩报酬提成等各种情况和细节,实在需要‘微言大义’,推迟公布也在意料之中。”深圳一家基金公司机构理财部负责人表示,“巨额退出可能造成的流动性风险,会导致‘一对多’产品净值大幅下滑。”北京一家基金公司专户理财部有关人士称,对亟待“靠业绩打江山”的“一对多”产品来说,其打击是致命的。
根据《指引(征求意见稿)》,基金公司需要在合同中明确“参与和退出的方式”。“我们觉得这还太原则了,现在最头疼的问题是巨额退出。”前述深圳基金公司机构理财部负责人举例说,假如产品总规模有五六千万元,一个大户就占了三四千万,一但到开放期大户要退出,冲击成本很大。他说,由于退出日仅有1天,为了保证专户的流动性,卖出股票的价格会很低,不仅会造成净值较大损失,对其他客户也不公平。
据悉,为了减少大户的巨额退出,多数基金公司不仅把合同期限简单化地定为一年,对不到一年的违约退出也会收取较高的退出费,一般为退出金额的2%-5%,“退出费会归入总资产中,相当于对其他持有人的补偿。”不过,如果市场走强,为“落袋为安”,获利较多的大户难免有巨额退出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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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谷立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