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月1日起,上海公积金贷款收紧。对投资投机性购房,从紧掌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仍为80万元。但是,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由去年的80万元,减至60万元。
为贯彻去年12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根据上海市委、市政府有关继续支持本市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的要求,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对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且有两个人及以上参与贷款的借款家庭,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仍为60万元;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仍为80万元;只有一个人贷款的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仍为30万元;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仍为40万元。
-对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平均水平,再次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且有两个人及以上参与贷款的借款家庭,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只有一个人贷款的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20万元;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为30万元。
-对投资投机性购房,从紧掌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政策规定,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平均水平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仍继续执行不低于所购房屋总价款的20%。
上述政策的执行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责编:庞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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