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6日凌晨,武汉汉深大药房武昌一家分店突然发生人为纵火事件;18日,位于武昌中南路的康风大药房超市被砸;23日,汉阳中心大药房平价超市也受到不明身份者袭击。在一周时间里,先后有三家平价药店遭遇暴力袭击,表明了武汉市药品零售价格战的白热化,同时也表明了医药行业暴利问题十分突出。
药品降价坏了“行规”?
2001年12月,新开业的湖北隆泰大药房高举“平价”大旗,宣布对其经销的药品“平均降价40%”、“实行10点利”,在武汉拉开了药品降价的序幕。今年1月,武汉汉深大药房也宣布对其司门口店全部3000多个品种的药品实行降价销售,降幅平均达40%。之后民兴、振生等全市300多家大药房跟进,纷纷打起“平价药店”的旗号。
平价药店的出现,打破了原有市场的格局。隆泰大药房实行降价让利销售后,每日顾客流量达2500多人,最高日销售额达9.8万元;汉深大药房的日销售额也由降价前的不足3000元,当月便涨到2万元,目前已达4万元,整体利润不降反升。而一些正在实行规模扩张的连锁企业措手不及,市场份额被瓜分,利润大减,部分药店陷于亏损。
尽管得到了政府认同和百姓欢迎,平价药店却由于“破坏了行规”遭到同行质疑,很快成为众矢之的。3月15日,“健康之舟”、“茗参”、“中联”、“普安”、“刘天保”、“马应龙”等武汉市十大医药零售连锁企业联合发起组成“价格联盟”,拟定出两套抑制平价药店方案,矛头直指隆泰、汉深等“破坏行规者”。
第一套方案是向湖北市场上销售排名前100位的药品生产厂家和代理商发出警告,要求其不得直接向隆泰等“平价药店”供货,否则将联合采取制裁行动;第二套方案则是“价格联盟”成员共同出资,在隆泰、汉深等药店附近开设与其规模相当的平价药品超市,针锋相对,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采取相同降价等手段对其进行封杀、打击。
迫于“价格联盟”的压力,一些经销商和厂家纷纷找到汉深和隆泰等平价药店,要求撤药。但由于平价药店受到消费者欢迎,销售额月月攀升,部分经销商和厂家经不起诱惑,又被吸引了回来;加上部分“价格联盟”成员也私下偷偷地参与降价,“价格联盟”有名无实,不攻自破。
武汉汉深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叶柏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实行降价后,他曾数次接到恐吓电话,威胁他不要坏了“行规”,把药品价格恢复到以前的“合理价位”。叶说,他们说的“行规”其实就是业内早已心照不宣的暴利。他分析:“竞争对手纵火的可能性最大。”
药品零售利润有多大?
犹如一场地震,药品降价引发了武汉药品零售市场强烈的震荡。在给消费者带来实惠的同时,也将人们怀疑的目光吸引了过来:药品零售行业的利润空间到底有多大?
业内马上分成了两派:作为拥护一派,武汉汉深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叶柏森说,近年来经过国家几次大幅度调价,我国药价虚高现象虽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由于药品定价机制及“以药养医”体制的影响,药价虚高的顽症难以根除。在几轮药品调价中,零售行业基本没有受到什么损失,被降下来的部分基本由生产企业承担了下来,零售行业还在心安理得地享受着高额利润的好处。
由于目前的零售药店散、乱、小,企业上规模、管理上水平的寥寥无几,通过GSP认证、真正达到药品流通企业质量规范标准的就更少,因而经营管理成本居高不下,使一些药品的批零差价有高达40个点甚至更大幅度的降价空间。“十点利”应该是一个零售企业合理的利润空间。作为湖北首家通过GSP认证企业,该公司药品降价后,利润不降反升便是最好的证明。
湖北同济堂药房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美华则认为,药品零售企业不仅要生存,而且要发展,应当有合理的利润空间,医药零售行业利润应保证在20%至30%之间。如果与这一利率水平相差太远,企业就面临生存压力,并挤压上游生产企业利润空间,致使整个行业缺乏足够利润用于新药研制和开发等,影响行业健康发展,并为药品的质量安全带来隐患。
国家计委有关负责人说,在集约化程度高的美国,一家专业药品物流分销企业,只要达到3个点的利润率就有利可图,大大低于我国一般药品流通企业12个点的盈亏点。
药价反暴利时代到来?
根据我国加入WTO的承诺,医药分销服务领域将在2003年底在全国六大城市试点开放,2004年底完全放开。武汉作为医药流通领域首批向外资开放的城市,在全国率先打响了药品价格战,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高度关注。
药品监督和物价等政府部门的态度比较谨慎,认为只要企业降价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以内,没有降低药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让老百姓得到了实惠,政府就欢迎。
武汉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导谭力文更是一针见血:“药品流通企业维持30点利是不合理的,价格联盟实质上是为了维持高额利润,不符合市场规律。公平竞争才是真正的行规。”他说:“反暴利是大势所趋,不是几个价格联盟就可以阻挡得了的。”
目前,我国已有近10个城市涌现出平价药店,长沙、沈阳、深圳、成都等地的药价已普遍调低20%左右。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平价风潮”的蔓延,我国药品零售市场将逐步走向公开、公平、公正。( 田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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