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开展200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以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重点查清2008年度实际新增建设用地、实际耕地变化以及灾区土地变化情况。
《通知》指出,200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将完成三项主要任务:一是全面查清实际新增建设用地情况。二是查清实际耕地变化情况。三是全面查清灾区土地变化情况。关于地震灾区耕地、建设用地变化情况的调查统计,是200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的新增内容。因地震导致耕地整体灭失、塌陷或被掩埋,不能恢复耕种的耕地,在今年的变更调查中变更为未利用土地;耕地耕作条件破损,仍可继续耕种的,按原地类调查,不进行变更。
200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包括四项内容:土地利用地类和权属变化状况、2008年新增建设用地调查、新增建设用地细化调查、耕地增减的来源去向。此外,土地变更调查成果还将作为考核土地年度计划、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与实际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缴的重要依据。按照统一工作部署,12月20日前,各省(区、市)应通过网络上报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成果。12月下旬,开展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初审及国家级抽查。2009年1月5日以前,各省(区、市)补充完善12月份变更调查数据,形成2008年土地变更调查最终数据成果,国土资源部将组织专家进行国家级审核和汇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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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