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未睡狂取241笔窃12050元
半年后超市行窃被抓牵出银行盗窃案
看看到了凌晨4点半就要天亮,李玉加快了取款的节奏,她怕银行上班后发现差错查到她的卡,如果卡里有余额会被冻结,于是决定把卡里的钱取光。从19日凌晨零时37分到4时31分,李玉在这台“问题ATM”机上提款241笔,共盗窃储蓄所ATM取款机里的现金12050元。
据李玉落网后交代,第二天她接到一男子打来的电话,对方声称是银行工作人员,请她去银行把取款的情况说清楚。她知道可能败露了推说自己没时间,对方警告说如果不去说清楚就要报警,李玉心想烦不了那么多了,就回答对方“那你就去报警吧”。李玉躲藏了起来,接下来的一个月里潇洒地吃吃喝喝、购买衣服,很快将1万多元挥霍一空。
2009年6月中旬,一直在逃的李玉囊中羞涩,悄悄来到龙江一家超市转悠,她趁人不注意将商品上的防盗磁条撕掉,将1瓶沐浴乳、2支电动牙刷、16袋面膜、3块婴儿润肤皂、1瓶口香糖、2卷垃圾袋等小件商品装进自己的拎包,正当她大摇大摆地准备走出超市时,被早已瞄上她的保安当场抓获,李玉被送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牵出了半年前在银行“额外发财”的盗窃案。经银行方面和当天其他取款人证实,那台ATM机当天出了问题,每次取款都要多吐出50元现金来。不过其他取款的顾客发现ATM机有问题后并没有反复取款,而是把多出的50元退给了银行。(文中嫌疑人系化名) 孟军 进奋 晓昕
南京“女许霆”一点都不冤
采访此案中,记者的脑海里联想到轰动全国的“许霆案”——同样是银行ATM机出了问题,同样是面对诱惑连续取款,同样是“不当得利”后接到银行的电话,同样是接到电话后逃跑躲藏,一连串的“同样”中,南京“女许霆”的主观故意更加明显,她回到家回想起“问题ATM机”后,深更半夜到现场探个究竟,得出“每次能多吐50元”的公式后,用每次取50元的最低“成本”取完卡中的钱,又冒着严寒骑着单车往返于两个储蓄所之间,寒夜里忙着存入,再取出,以获得翻倍的利益。
许霆案是因为全国首例引起人们的关注,其“憨厚”的身份更是博得人们的同情,而南京“女许霆”却显然是不看报不读书的主,不知道“前人许霆”经不住诱惑险些终身被监禁,她此番“露脸犯事”还被抖出过往诸多案底。许霆案重审的结果是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本案中的李玉情节与许霆如出一辙,只不过这次ATM机犯的“错误”小些,许霆先后取款171笔,涉案金额17.5万元,而李玉连续取款241笔,涉案金额仅有1.2万余元。有关律师分析,李玉的罪名也是涉嫌盗窃,法官在定罪量刑时应该会比照许霆案加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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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玉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