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因】
招拍挂制度易形成垄断
诸多业内人士认为,地价在房价中的比例越来越大,根源在于当前的土地招拍挂制度。
“招拍挂为高房价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广州资深房地产专家韩世同指出,始于2004年的“招拍挂”,核心是价高者得,资金实力弱小的开发商被排除在外,容易形成垄断。而坐拥土地的大开发商,则掌握了与地方政府博弈的筹码,拖欠地价款坐等土地升值,延迟开发等现象频出。
潘石屹对此深有体会,在错失地王广渠路15号地后,他说,“SOHO还是没有中化方兴(广渠路15号地中标者)有钱”。
“地王推高房价的舆论,让国土部承受了很大压力。”据接近国土资源部的人士透露,国土部门近日将对“地王”的开发进行全程监管,对延期竣工的项目实施经济处罚。
业界多次提出改进土地招拍挂制度的建议。
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院教授严金明指出,首先要合理控制单宗土地出让规模,同时要严格规定每宗土地的开发时间和加大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以此来规范房价。
为了防止土地市场泡沫,韩世同也建议,现在的土地出让制度应设定利益相关人的限制条件,防止有些开发商竟拍“地王”不是为了迅速建房,而是为了推高其在售楼盘的价格。
但关于土地招拍挂制度细则的改进,至今没有一个统一的文件出台。目前使用的仍是2006年颁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
土地入市场应增加卖方
在寻求改进招拍挂制度的同时,有人把矛头指向更深层次的问题:土地整理储备制度。
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原理事长孟晓苏认为,并不是拍卖制度本身有误,而是拍卖主体只有一个,购买者却很多,“这还怎么叫拍卖?那些第二、第三供应方都应该进入市场。”
他认为,可以一方面是政府在拍卖,而另一个市场上还有农民自己拿出土地,通过中介公司或者土地经营公司来拍卖。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顾云昌也认为,楼市虚高的根本原因是供应不足,为什么必须所有的土地都要先归到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那里,再由那里放出?为什么不可以考虑放开民间的土地,比如单位、工厂、学校等手里的土地,进行市场化交易?
2009年4月29日,国土资源部在北京召开的《土地管理法》修改专家论证会上,多位专家也提出了政府土地储备制度改革,认为地方政府收储土地时,一般只付很低的价格,转手出让土地就获取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利益。土地储备中心逐渐成了地方政府倒地、卖地的工具。
专家建议,可以将土地储备中心定义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的工具,或城市开发的载体,不应随意扩大储备范围和规模,切断土地储备和地方财政的关系。
本报记者获悉,国土资源部目前正积极推进《土地管理法》修改的相关工作,并已将改革征地、土地出让制度作为修改的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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