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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房成房东炒股成股东 投资者明明白白做股东

 

CCTV.com  2009年12月06日 14:20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央视网综合  

  投资者几乎都听到过这样的一句顺口溜——“炒房炒成了房东、炒股炒成了股东”。这后一句话是投资者在股票被套时一句无奈的自嘲,但也反映出部分股票投资者一直将自己当作是短线炒客,而没有意识到自己从购买第一手股票起自己就已经是股东了。这不仅反映了很多投资者投资理念的缺失,也反映出投资者权利意识的淡薄。事实上,作为股东,你享有很多的股东权利。也正是投资者的这些权利,才使得你的投资活动得以保障。

  股东的分红权

  从根本上讲,股东投资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投资回报,而公司分红就是你获取回报的根本表现。

  你也许会说,投资的目的当然是为获取投资回报,但分红却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要从股价上涨中获得高额回报。投资者的话不能说没有道理,但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在股市中获得高额投资回报的长期投资者,往往也是选择了那些长期分红的公司。因为这些公司不仅大多具有业绩优良、成长性好、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等特点,而且更重要的是注重给投资者回报。

  公司分红的主要方式就是向股东分配股利。股利就是股东依其所拥有的公司股份从公司分得的利润,是从公司已经弥补公积金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的可分配利润中分配给股东的投资回报。股利分为股息和红利两种。

  股息就是股票的利息,是指公司按照一个固定比率向股东支付利息。一般是优先股才支付。红利就是一般情况下投资者投资普通股的收益,是公司分派股息之后按持股比例向股东分配的剩余利润。从种类上划分,红利又分为现金红利和股票红利。

  一、现金红利

  现金红利就是上市公司直接发放现金作为分红手段,上市公司分配方案中有每10股派XX元(含税),这就是现金分红。含税指的是《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红利所得,国家的法定税率是20%,目前执行的是减半征收,即10%。所以,扣完税后才是你的实际所得。

  二、股票红利

  股票红利就是上市公司以派发股票作为分红手段,上市公司公告中的每10股送XX股,就是股票分红。股票分红实质上是股东将应得的现金分红又再投资买了同种类的股票了。

  上市公司分配方案中还经常有每10股转增XX股,这是公司将公积金转成了股份给股东。严格讲这并不是一种分红的方式,因为公积金是不能分配的,但又是可以转增为股本的,所以在形式上投资者还是将其理解成一种分配方式。

  股东的知情权

  股东具有知情权,就是作为股东,享有明明白白知道对公司有重要影响的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公司治理状况、公司经营团队等诸多情况的权利。一般情况下,投资者主要通过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获得这方面的情况。

  对于首次发行股票的公司,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方式主要是招股说明书,而对于上市后的公司,公司披露信息的方式主要是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

  一、招股说明书

  招股说明书是投资者获取信息的主要方式之一,阅读招股说明书,可以知道发行股票的公司的最基本的信息以及投资者需要关心的信息。这里,提醒大家的是,阅读招股说明书应该注意的地方。

  第一,应该注意没有说清的地方。实践表明,越是语焉不详、含糊不清的地方越是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值得投资者多加关注。

  第二、对于风险应该多加关注。这里,提醒投资者的是,其一,其中提到的风险是否全面,有无遗漏;其二、其中提到的风险你能否承受;其三,对风险的应对方法是否切实有效。

  如果招股说明书中有欺骗投资者的内容,就侵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严重的可以构成欺诈上市。

  二、定期报告

  定期报告是上市公司根据信息披露有关规定的要求,在特定的时间点对投资者发布的报告。定期报告分为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投资者习惯地将他们称之为年报、中报和季报。

  年报无疑是所有报告中最重要的一种。年报其实就是公司针对所有股东的年终工作汇报,也是投资者获取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的主要途径之一。在报告中,公司需要把上年度生产经营的情况、财务状况及下年度的工作规划、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告知给股东。在年报中,公司要尽可能地将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积极的因素和消极的因素都明确地告知给股东。

  三、临时公告

  临时公告就是当公司发生重大事项时,公司因需要及时向投资者告知该事项而向投资者发布的公告。

  重大事项就是对公司生产经营会产生重大影响并在股票市场对公司股价变动产生影响的事件。比如,公司签订的重大合同、公司重要的人事变动、生产发生重大事故等等。

  临时公告最重要的就是要及时。另外,有时候为避免公司股价发生重大波动,公司在公告前可申请交易所对其股票临时停牌。

  四、如何主动获取信息?

  投资者阅读定期报告也好、临时公告也好,都是被动地接受上市公司的信息。如果投资者想主动的了解上市公司的一些经营情况呢?有什么办法?

  为了加强对投资者知情权的保障,证监会要求各上市公司都应该以多种方式开通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沟通的渠道,以方便投资者与公司之间的联络与沟通。其主要方式有:

  1.设专职部门或专职人员负责投资者关系的工作。比如,有的公司在其证券部内专门设有负责与投资者关系的工作人员,投资者对关心和不明白的问题可以咨询或询问。

  2.没有设立专门人员负责的公司一般由董秘或证券事务代表负责对投资者解答。他们的电话或传真一般都是公开的,在股票软件的股票信息系统内都能查询到。

  3.有的公司有自己的网站,网站上一般会开通与投资者联络的交流平台。投资者可以通过该平台咨询有关问题。

  4.上市公司在融资的时候,经常会路演,也就是在公开媒体上的推荐会,投资者可以参加,现场发问,也可以通过收看以了解相关信息。

  5.参加股东大会时现场聆听与发问也是了解有关信息的好办法。

责编:韩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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