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玉堂:她不应该在我兄弟病危之间她杀出来,强行跟我兄弟两个结婚,为了贪图财产。
谢玉堂找到了律师,律师分析了案情,认为谢渝患有恶性肿瘤,而且还是晚期,这种疾病就应当属于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同时律师还认为,谢渝经过三次手术后,意识受限,语言受限,无法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他与陈女士的婚姻应属无效婚姻。
谢玉堂委托代理人杜德俊:就是临床的医学资料,这个很多临床的收集,都能够说明这个疾病在三次开颅手术之后,会给他的智力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在结婚的时候,他能不能够表示出自己的这个自愿结婚的意思表示。我们认为这个婚姻不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也就是自愿的这个要件。
2008年5月29日,谢玉堂以弟弟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和弟弟不能表达结婚的意愿为由,申请法院宣告婚姻无效。
谢玉堂:全部吞走了,什么都没有了,我想不通,我真的是想不通。
陈女士:我觉得她完全是无理取闹,整个都是无理取闹。
陈女士也聘请了律师,积极准备应诉。
几乎是在一夜之间,本来属于谢家的巨额财产落入他人之手,谢玉堂的不平衡也可以理解,她之所以向法院申请认定弟弟的婚姻为无效婚姻,目的无非想夺回弟弟的财产,那么,癌症晚期是不是属于医学上认为的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办理登记手续时谢渝神智清醒吗?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上的签名到底是谁写的呢?
陈女士说,5月8日第三次手术后,谢渝的状态一直不错。
陈女士:我们还经常在花园里边散步,还到处走,当然虽然走的有一点慢,动作缓慢,但是他可以走路啊,还可以说话啊,他还可以跟我交流。
而且,6月8日结婚登记的那天,谢渝神志很清醒。
陈女士:语言也清醒,思维也清醒。
那天结婚登记办理得很顺利,但是在谢渝本人签字时候却遇到了麻烦。由于三次开颅手术导致功能受限,谢渝的签名字迹有点潦草,看不清楚,后来在登记站工作人员的提议下,由陈女士帮助签了一个名,然后由谢渝补盖了一个手印。
那么,登记当天,谢渝的意识是否清醒?记者找到了当初给谢渝和陈女士办理登记手续的工作人员曹跃丽,她以已经调离了原工作岗位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但登记处负责人回忆说,登记当天确实是谢渝本人来的,而且也是自愿的,否则他们也不会给他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