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广九:他们俩有矛盾有什么办法呢,你管不了他,讲不听。
问:矛盾的根源在什么地方?
答:矛盾的根源就是(“傻子”商标),他要要,他要要,老大讲我就不给你老二用,老二讲父亲给我们两个用的,就是这个情况。
问:(当初)有没有想过这个事儿?
答:没想。
问:也没有想后来引起这么多麻烦?
答:没有,根本想不到这个问题,想到这个问题我也不会给他们的,我希望他们兄弟俩搞好了,我没有想让他们两个斗起来,为商标而斗。
就这样,年家内部的竞争、矛盾变成了“傻子”商标之争。夹在两个儿子中间的年广九也是左右为难,不管怎么劝解也没有用。2001年7月,老二的公司将老大的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字幕)确认他们公司有“傻子”商标的使用权。那么,这份商标转让协议有没有生效?老二公司还有“傻子”商标使用权吗?。
安徽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 严阵:虽然未经过公证,但是双方,就是年广九和他的大的儿子、小儿子已经实际履行了(商标转让)协议,并办理一些商标的转让手续,都实际履行完毕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这个协议虽未经公证,但因实际履行而生效,这个法律上有这么个原则。
记者:但是对方律师提出来,他说,履行是履行了,是部分履行,是年广九跟老大履行的,年广九跟老二没有履行?
严阵:在案件里面并没有看到这方面材料,而且这个即使有这样的材料,能不能对(商标转让)协议的效力,能不能产生影响,这是值得考虑的。
官司经过一审、二审,老二的公司终于拿到了“傻子”商标的使用权。接下来,老二就想一次性把商标问题解决了,他以协议中“共同拥有”为由,要求获得“傻子”商标的所有权,再一次把老大的公司告上法院。而老大这边呢,由于对商标使用权的官司不服,于是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年家两兄弟你不让我,我不让你,为了“傻子”商标耗上了。而就在这个时候,已经退出江湖好几年的年广九做出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举动。
为了“傻子”商标的事,年家两个儿子官司打个不停,家族的严重内耗制约了“傻子瓜子”的发展,而这期间,又处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大好时期,年广九的一些徒弟们开办的瓜子企业,像“洽洽”、“小刘”瓜子等纷纷抓住这个难得的机遇,迅速发展壮大,很快超过了“傻子”瓜子。这种情况,让退出江湖好几年的年广九坐不住了,2004年,他决定再次出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