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11日专电题:不能牺牲质量换市场
刘浦泉、王涛
汽车质量“缩水”,就是对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的漠视和损害,汽车生产企业不能采取牺牲产品质量的方式来换取市场。
汽车降价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与国际市场相比,国内汽车价格仍有降价空间。当价格竞争空间越来越小的时候,有些企业为了追逐利润而采取降低汽车配置等方式压缩成本,结果导致汽车质量“缩水”问题突出。比如有的汽车生产企业,把某一关键零部件的安全系数从1.5降到1.2,虽然也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但实际上大大增加了汽车的故障率和危险性,给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隐患。
企业追求正当利润本无可厚非,但企业盈利必须以确保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为前提。市场竞争不仅仅是价格竞争,更是产品质量和企业诚信的竞争,一个放弃了质量和缺乏诚信的企业不可能取胜于市场,一个质量被打了折扣的产品也不可能被市场所认可。价廉物美是消费者选择产品的基本要求,而“物美”比“价廉”更重要。如果产品仅仅“价廉”而不能“物美”,缺乏起码的质量保障,未必能得到消费者的认可。
降价不能降质量。质量打了折扣的产品是有缺陷的产品,而有缺陷的产品是威胁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的潜在隐患。如果消费者购买的汽车质量被打了折扣,人身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那么这样的汽车降价对消费者有什么意义呢?汽车是关乎消费者生命的一种商品,漠视汽车质量就是漠视消费者的权益,最终损害的绝不仅仅是消费者,汽车生产企业乃至整个汽车产业也将因此而失去消费者的信任,最终丢掉整个市场。
降价可以暂时赢得市场;而提升服务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同样可以赢得市场。据悉,美国人也喜欢低价,但不要质差的低价。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国内一些汽车生产企业牺牲质量换市场的做法都是一招损棋。但愿消费者不再为汽车质量“缩水”问题而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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