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回应交强险九大问题(七)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7年05月23日 09:35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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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问:我们很担忧,保险公司会不会通过调整交强险准备金或将其他业务的经营费用计入交强险,人为造成交强险经营的亏损?保险公司委托车商、银邮等中介机构销售交强险,如何控制手续费成本?
答:为准确核算交强险的经营状况,保监会制定了一系列配套制度,包括《关于加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责任准备金评估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管理暂行办法》《保险公司费用分摊指引》等,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做到交强险与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准确核算交强险保费收入、营业费用和各项准备金。此外,还建立了交强险精算报告制度和外部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制度,交强险财务报告必须经外部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此同时,保监会加大了对交强险条款费率执行、理赔服务质量、交强险数据真实性等环节的核查力度,建立了交强险经营情况月度跟踪制度,这一整套制度的核心就是从被保险人的利益出发,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保险市场竞争加剧,中介手续费也“水涨船高”,抬高了保险公司营运成本。保监会对于交强险这一法定强制险种,严格监管其中介手续费支付渠道及标准,目前规定交强险手续费支付的最高标准每单不能超过4%,远低于商业险或其他行业各类手续费的支付标准,目的就是降低交强险成本,也制止各种经营机构通过法定险种的强制性获利。
责编:庞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