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日,苏州一家集贸市场内,摆摊的个体经营户在卖蔬菜。近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此举获得个体工商户纷纷叫好。 中新社发 王建康 摄
9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已停止收取“个体工商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9月8日起,国家工商总局将通过暗访的形式对全国停收“两费”的情况进行督察。9月份以前应收取的“两费”到目前还没有收取的,从9月1日起也不得再补收。
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副巡视员张成山表示,国家工商总局已经要求各地在9月1日至9月8日之间,对“两费”停收情况进行自查。
从9月8日起,国家工商总局将派出16个督察组,深入到各地的基层工商所、市场等暗访“两费”停收情况。
暗访内容包括:是否存在超过规定时限提前征收;提前征收是否退还;是否存在变相收费;是否设立举报电话、举报投诉箱以及受理社会投诉和举报等。(记者袁国礼)
抢 眼 新 闻
|
|
|
|
|
|
|
|
|
责编:李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