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恢复房地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西安市民购买商品住房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其中,购买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或购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二手住房的, 90-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商品住房,购买144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的,购房户按购房款总额分别享受1.5%,1.0%,0.5%的政府财政补贴。
面对动辄数十万元的房价,在千万平民抱怨买不起房、没房住的大语境下,西安市政府的“市民购商品房可获政府补贴”之举,可谓雪中送炭,不仅是党和政府充分体恤民情、关乎民生的最好体现,也着实地让广大平民分享到改革发展成果,享受到人民政府的阳光雨露。即使如此,笔者还是想对西安“市民购买商品房可获政府补贴”的举措缓称好!原因有三:
政府给市民商品房发补贴有“掴一耳光给一枣”之嫌。一边是一些地方政府从农民手中以极其低廉的价格收回土地,一边又是他们转而高价出售给房地产商。在房价皆由房地产商说了算的背景下,在动辄数十万元的高房价面前,区区的均1.0%的政府财政补贴显然是杯水车薪。一些房地产市场正是由于地方政府的监管缺位,让平民承受了不该承担巨额付出,如此政府补贴实有 “掴一耳光给一枣”之嫌。
政府与其补贴不如出台相应“限价”政策。一平方米房价动辄被“炒”七八千或近万元,购买一套商品房动辄要花去数十万元近百万,这些有违我们的国情也远远超出百姓的经济承受力。而这一切皆因一些地方政府在规范商品房市场上的政策、制度的缺失。于是,要想从根本上有效解决百姓买不起房,出台相应的政策、制度规范房产市场,挤干房价“水分”并让其阳光运行,这才是解决问题之良策。
政府的钱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政府部门不是印钞票的机构。这些钱也决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各级地方政府“手”中的每一分每一厘钱,都是千千万万个纳税人的辛苦钱、血汗钱。市民购买商品房政府给补贴,貌似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看似是政府在关乎民生,解决百姓切身之难,其实,这一过程不仅酝酿出新的不公,甚至还可以为房地产商维持或者抬高房价起到推波助澜之作用。
规范房地产市场,加强监管比补贴更重要!正基于此,笔者认为:尽管市民购买商品房政府给补贴的出发点不错,落脚点也很好,但,作为各级政府,能不能权衡利弊,从中优选出一条更直接、更有效的上上策,这才是利为民所谋之根本、之高境界。(杨振荣 安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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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