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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限小"调查:谁来清除小排量的"城市门槛"?

 

CCTV.com  2008年09月08日 09:48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新华网  

  9月1日小排量汽车消费税率下调,国家明确鼓励小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然而,小排量汽车大发展之路上,横亘着一道高高的“城市门槛”。目前在广州等大城市,小排量车仍或明或暗遭到限制歧视,“限小”的理由多为舒缓交通压力。专家们指出,城市交通病不能归罪小排量,一刀切简单化“限小”策略不可取。

  国家“解限令”出台两年多 广州仍在“限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通知,从9月1日开始,排气量在1.0升以下的小排量汽车税率由3%调低至1%,排气量在3.0升以上的大排量汽车税率则大幅上调。国家调整消费税目的非常明确:抑制大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鼓励小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从而降低汽柴油消耗、减少空气污染,体现国家节能减排的政策。

  但与国家政策背道而驰,此前,地方政府纷纷出台各种限制小排量车的措施。广州市是最彻底的“限小”城市之一,对小排量予以全面禁止。2001年,广州市颁布《关于停止核发微型小汽车牌证和对微型小汽车加强管理的通告》,像当年对待摩托车一样,全面停止给排量1.0升以下的车辆上牌,对已经领取号牌的小排量车划定行驶路段。2002年又发出通知,进一步规定外市排量1.0升及以下的车辆不得进入广州市区。

  国家从2006年开始大规模开展“解限”。2006年初,国家发改委、环保总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鼓励发展节能型小排量汽车意见》称:“各地不得以缓解交通拥堵等为由,专门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采取交通管理限制措施;更新出租汽车车辆时,要在满足乘用功能的基础上,积极鼓励选用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不得出台专门限制小排量汽车的规定,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地方保护措施。清理有关限制性规定的工作必须在2006年3月底前完成。”

  “限小”政策由此在广州曾一度松动。2006年4月11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实施意见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上牌标准、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相关节能环保标准的小排量汽车,给予办理新车登记等相关手续。”但遗憾的是,国家的“相关节能环保标准”一直没有出台,广州的“解限”也就不了了之。

  不管各种文件如何表述,名目如何变化,记者从广州市车管所得到的信息是:小排量车在广州仍然不能上牌;2001年以前已经上牌的,在主要城市干道和内环路仍然不能行驶;因“违规”驶上这些路段而被交警高额罚款的司机,向法院起诉的官司仍然此起彼伏。事实上,不仅在广州,在许多大城市小排量车仍难逃被歧视的命运。

  备受质疑的“限小”理论

  大城市“限小”主要理由有:城市交通日趋饱和,小排量车不够安全环保节能,而更为深层次的原因则在于地方出于产业利益而提出的限制性措施,如最为常见的观点认为,限制小排量车有助于为大排量车引进项目腾出足够的市场空间,并在有限的道路承载能力上提高汽车消费对GDP的拉动能力等。

  对这些“限小”理论,社会各界从未停止过质疑。

  广州市人大代表陈雪认为:“对哪种车型是禁止还是不禁止,不应该以排量的大小为判断依据,而应该以环保达不达标为依据。小排量车不等于不环保车,认为小排量车不够安全、环保、节能是成见,小排量车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技术性能与过去比已不可同日而语,小排量车中有不环保的,但也有更节能更环保的,达到节能环保标准的就应该给予上牌。”

  事实上,广东省环保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定期对机动车尾气进行检测,根据近年来的检测结果,没有发现小排量车的尾气达标率偏低的情况,即小排量汽车的尾气达标率是稳定的。

  国内著名汽车分析师钟师则斥责“限小令”是“简单粗暴,荒谬可笑”。“城市交通日趋饱和,并不能成为限制小排量汽车的理由。交通拥堵又不是小排量一种车型造成的,而小排量车车身小,占用的道路资源更少。更何况因为道路资源不够,就禁止小排量车上路,这是很明显的歧视行为,甚至有侵犯公民权益的嫌疑。为什么花20万元、30万元买车就可以上路,而花5万元买环保小排量车就不能上路?”

  与此同时,汽车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小排量车是最适合我国国情的车,汽车工业也最有可能在小排量车型上取得突破,发展汽车工业必须靠提升产量形成规模。但由于“限小令”等诸多因素,小排量车的市场始终发育不良。据全国乘用车联合会最近公布的数据,今年上半年全国1.0升及以下小排量车市场占有率继续降低,比去年同期低了1%,为5.7%。“限小令”严重阻碍了汽车产业向节能高效的环保型汽车方向发展。

  广州“限小令”要挺到何时

  与我国大城市“限小”不同的是,小排量车在美国、日本、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却是颇受欢迎的车型。政府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使用小排量车,使这些地区小排量汽车都占有较大的比例。

  近年来,我国也再三申明对小排量车的政策取向。2004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就先后出台《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和我国第一个《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其中都明确提出把发展小排量汽车作为国家产业政策。2006年4月,国家将排量1.0升以下的汽车税率减少到3%,而今年9月1日这一税率又进一步调低至1%。

  广东省人大代表朱列玉认为:“小排量车的使用是未来的发展趋势,国家出台降低税率的政策,倾向很明显,就是要通过经济杠杆,鼓励大家多消费小排量车。而国内一些大城市的‘限小令’正好与国家鼓励政策相反,应该及时进行调整。”

  “发展公共交通才是硬道理!”钟师指出,“我国许多大城市面对突如其来的汽车潮,一刀切的“限小”并不能从根本上化解交通矛盾,应该综合科学地解决交通问题。发展公共交通是被国内外实践公认为行之有效的根本办法,在我国一些城市如深圳等就通过提供优质舒适的公交服务来与私家车竞赛,让人们自愿地放弃开车出行,有效地疏缓了交通压力。”

  地方与国家政策背道而驰的“限小令”要挺到何时,让我们拭目以待。(陈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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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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